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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業十年回首,那些曾經叱咤風云的人物,今何在?
韓方河 原華安基金公司總經理(公司成立至2006年10月)
去向:因受賄400多萬元及共同操縱股價罪,兩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 早在落馬之前,說起“老韓”,業內人都會用“很牛”來形容。華安公司在韓方河時代也確實很“牛”過。作為第一批成立的基金公司,華安第一家發行開放式基金,曾一度盛傳會成為第一家合資基金公司,也是第一家拿到QDII的公司。
但是韓方河的口碑在其落馬之前就不怎么好,業內人士口中的“很牛”,也包含了對其為人囂張的評價。
員瑞恒 原鵬華基金公司總經理(公司成立至2002年6月)
去向:因違規經商辦企業、未經組織許可多次擅自出境、與情人非婚婚外生子等嚴重違紀行為,被深圳市監察局給予行政開除公職的處分。
熊雙文 原南方基金公司總經理(公司成立至1999年初)
去向:因對南方證券有限公司1996年10月至1997年4月間違反證券法規的行為負有主要責任,被處以警告,罰款五萬元,并暫停證券從業資格六個月。2003年擬出任國元證券高管,被證監會以“因從事非法經營活動或超范圍開辦證券業務等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處罰,執行期滿不足5年的,不得擔任證券經營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為由否決。(榮 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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