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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擾基金業發展多時的基金經理無序流動問題,將有望從制度層面得到解決。中國證券業協會會長黃湘平在日前舉行的“中國證券業協會四屆常務理事會第三次會議”上透露,協會將研究建立基金經理注冊管理制度。
⊙本報記者 商文
多次注冊布防無序流動
據記者了解,正在研究建立的“基金經理注冊管理制度”,并不單單是指對基金經理的任職資格進行一次性登記注冊,基金經理在業內的每次崗位變動都須重新進行申請注冊。注冊完成后,基金經理才能再次“上崗”。
“這與現行的證券從業人員注冊制不太一樣!睒I內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證券從業人員注冊制,是指經登記注冊即可由證券經營機構聘任從事相關證券業務的制度,證券從業人員一旦經過登記注冊后,便可以在業內相關業務崗位自由流動。目前,證券從業人員登記注冊由作為行業自律組織的中國證券業協會負責管理。
上述人士指出,證券從業人員是一次性注冊登記,而正在研究建立的“基金經理注冊管理制度”擬進行重復多次注冊。“也就是說,在公募基金業內,每當基金經理出現崗位變動,都要對其任職資格進行重新注冊。注冊通過成為其再次‘上崗’的必要條件。”
“崗位變動的涵蓋范圍應該還是比較廣的。根據基金經理流動所表現出的特征來看,它至少應該包括基金經理在基金公司內部的崗位調整、基金經理跳槽到其他基金公司這兩種情況。”業內專家向記者分析。
上述專家認為,在對基金經理的任職資格進行登記注冊時,還應相應地設立一定的“門檻”。如對首次進行注冊的基金經理,應從相關從業經歷,相關崗位的任職時間等多方面加以考量。而對于進行變更注冊的基金經理,則可以從過往基金產品的任職期限、變動的頻繁程度、崗位變動的理由、歷史業績等方面綜合評定。
“在制定基金經理注冊管理制度時,有幾個原則應該是必須堅持的!痹搶<医ㄗh,缺乏相關從業經歷的不予以注冊;崗位變動過于頻繁的不予以注冊!翱傊痪湓挘彩菍鸪钟腥死嬗兴鶕p害的一律不予以注冊,切實做到保護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亟待為基金經理立規
基金經理頻繁變動的局面從2007年延續到了今年。來自天相的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基金經理共出現117次變動,不少重量級明星基金經理的名字也紛紛現身其中。
而據晨星(中國)統計,在經歷了今年前四個月的頻繁變動后,進入7月以來,基金經理的變動再次高漲,包括易方達、長盛、嘉實等在內的很多老牌基金公司也未能幸免。然而,相比2007年的“公轉私”潮流,今年以來,基金經理的頻繁變動則表現了一些新的特征。
隨著專戶理財業務的開閘,不少基金公司陸續對旗下的基金經理進行了相應的內部調整,而變動的焦點也主要集中在了“明星基金經理”的身上。
某大型基金公司高管人員告訴記者,與公募產品1.5%的管理費相比,專戶理財業務的收費標準更為靈活。除了可以收取固定管理費用外,在一個委托投資期間內,基金公司還可以提取期間凈收益的20%作為業績報酬,這對基金公司無疑有著巨大的吸引力,抽調精兵強將爭搶這塊業務也在情理之中。
“不僅僅是公司重視對專戶理財業務的開拓,基金經理們也更傾向于為特定客戶提供服務。”某基金經理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公募基金經理與專戶理財基金經理在收入上可能出現明顯差距,同時,為特定客戶服務的壓力也會相對比較小,不用再面對偏重短期業績的行業排名以及隨時可能出現的贖回壓力。
除了公司內部的崗位調整外,基金經理在不同公募基金公司之間的流動也成為今年基金經理頻繁變動的又一個特點。業內人士指出,隨著新基金發行節奏的加快,以及專戶理財等新業務的推出,基金經理一時間成為最炙手可熱的職業之一。
“特別是那些有著豐富投資、運作經驗的老基金經理,各個基金公司都爭搶著要。”上述高管人士向記者表示!盎鸬男袠I大發展和迅速擴容,造成了業內人才的短缺,公募基金之間相互挖角的現象十分普遍。”
該人士認為,基金經理需要較高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因此不是在短時間內就能完成后備人才的培養!爱斍盎饦I所面臨的人才瓶頸問題,不可能在短期內得到根本的解決。這意味著,基金經理的‘跳槽’之風還將延續下去!
業內人士一致表示,無序、混亂的人才流動將給正處于發展期的中國基金業帶來嚴重的打擊。除了加緊培養基金業后備人才外,對于基金經理無序流動問題的解決亦十分緊迫。
引導基金經理
有序流動
針對基金經理頻繁、無序流動的問題,早在今年年初,監管部門就表示正在研究進一步加強投資管理人員管理的辦法,要求基金公司應當合理調配公司資源,公平對待所管理的基金財產和其他受托資產,平等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其他委托人的利益。
同時,監管部門還表示將重點關注一年內基金經理變動較為頻繁的公司,以防止公司的投資管理人員在短期內大量流失或者轉換部門。
實際上,在國外的基金行業中,也不乏從業人員快速流動的現象。但另一方面,作為基金投資運作靈魂人物,國外的基金經理群體中卻很少出現頻繁“轉崗”的現象。
天相投資的一則統計顯示,美國基金經理平均任期5年以上,優秀基金經理人的任期通常在10年以上,有的甚至達到了幾十年,這與國內基金經理平均任期不超過2年的現狀大相徑庭。
業內專家認為,國外基金經理任職的相對穩定,一方面得益于行業文化的形成,另一方面,也與國外市場中相關政策措施的約束密不可分。為防止控制人權利濫用,不少國家都有保護公司高管的針對性規定,如規定辭退任期未滿的董事需支付巨額賠償金。而目前,國內針對基金從業人員,特別是對基金經理“跳槽”、“離職”等方面的規定則幾乎是完全空白。
業內專家指出,基金經理注冊管理制度的建立,將填補我國基金業在這方面的空白,有利于引導基金經理在業內的合理、有序流動。不僅有利于保護投資者利益,同時也有利于維護證券市場的公正、公平原則,推進證券市場的持續健康發展。
然而,針對正在研究建立的基金經理注冊管理制度,一些基金從業人士也提出了質疑。他們認為,包括基金經理在內的基金從業人員的流動,應該是一種市場化的選擇行為,而不應用行政手段對其進行干預。
“用注冊這樣的行政手段來限制基金經理對于職業的自由選擇,這樣做不太公平。”某基金經理向記者坦言。
面對上述質疑,業內專家向記者解釋,這里面對基金經理注冊管理制度存在著一定的誤解。對基金經理的“上崗”、“轉崗”實行注冊管理,并不是要限制基金經理對于個人職業的選擇!叭魏涡袠I都有一定之規。特別是在一些特殊的行業中,通過立規對從業人員進行管理并不鮮見。”
該專家指出,作為資產受托人,在基金行業中,投資者的利益高于一切。因此,每一名基金從業人員都應恪守這一原則,本著對投資者負責的態度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特別是在基金投資運作中有著特殊重要地位的基金經理,更應該時刻以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為重。
“頻繁的轉崗,跳槽,基金經理在追求個人利益的同時,實際上已經損害到了基金持有人的利益,違背了最基本的執業準則,本身就是極不負責任的。”上述專家表示,“不客氣地說,這樣的人不配再享有管理他人資產的權利!
該專家認為,未來的基金經理注冊管理制度是基于基金行業的執業基準建立起來的,是每個基金經理都應該具備的最基本條件,有助于行業受托人文化的形成,是合理且適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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