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陸資可通過私募基金買臺股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0日 10:26 東南快報
新華社臺北7月9日電 (記者 陳鍵興、秦大軍) 臺灣行政當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陳樹8日接受島內媒體訪問時稱,取消外資的“不含陸資聲明書”后,如果大陸資金通過私募基金間接投資臺股,“金管會”樂觀其成,并且“一視同仁”地管理外資與陸資。 陳樹表示,臺灣越開放就越有機會,不能“怕這怕那,限制這個,限制那個”,任何資金進來,包括陸資在內,只要符合規定,就應平等納入規范,不宜再做特別限制。 島內一位證券投資人士9日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表示,開放對臺灣來說是必須走的路,允許陸資以迂回方式投資臺股的政策方向,對臺灣證券市場發展是有好處的。 日前,臺行政當局通過了外資機構(含基金與非基金)申請投資臺股,可不再出具“不含陸資聲明書”。但對陸資能否以私募基金方式迂回投資臺股,相關部門的說法模糊。8日,陳樹就此明確地對島內媒體作了說明。 他還表示,依島內的現行規定,陸資持有臺灣單一上市公司股權逾10%時,必須做大股東申報;50天內意圖買進單一公司股權逾20%時,也要做公開收購。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