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在代銷機構開通國泰滬深300轉換業務的公告(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0日 05:44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4、正常情況下,基金注冊與過戶登記人將在T+1日對投資者T日的基金轉換業務申請進行有效性確認。在T+2日后(包括該日)投資者可向銷售機構查詢基金轉換的成交情況。 5、基金轉換的最低申請份額為1000份基金單位。如投資者在單個銷售網點持有單只基金的份額不足1000份時,需一次性全額轉出。單筆轉入申請不受轉入基金最低申購限額限制。 6、單個開放日基金凈贖回份額及凈轉出申請份額之和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時,為巨額贖回。發生巨額贖回時,基金轉出與基金贖回具有相同的優先級,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基金資產組合情況,決定全額轉出或部分轉出,并且對于基金轉出和基金贖回,將采取相同的比例確認。在轉出申請得到部分確認的情況下,未確認的轉出申請將不予以順延。 7、目前,本公司旗下的開放式基金均采用前端收費模式,故投資者轉入的基金份額將被自動記入前端收費模式下,且持有人對轉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轉入之日起計算。 8、如投資者申請全額轉出其持有的國泰貨幣基金余額時,本公司將自動結轉投資者待支付的收益,該收益將一并計入轉出金額以折算轉入基金份額。 六、暫停基金轉換的情形及處理 基金轉換視同為轉出基金的贖回和轉入基金的申購,因此暫停基金轉換適用有關轉出基金和轉入基金關于暫停或拒絕申購、贖回的有關規定。 七、重要提示 1、基金轉換只能在同一銷售機構進行。轉換的兩只基金必須都是該銷售機構同時代理銷售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 2、自2008年3月21日起,投資者可在本公司直銷網點及上述銷售機構辦理上述各開放式基金的轉換業務。 3、本公司新發售基金的轉換業務規定,以屆時公告為準。 4、本公司有權根據市場情況或法律法規變化調整上述轉換的程序及有關限制,但應最遲在調整前3個工作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告。 5、本公司管理的基金的轉換業務規則的解釋權歸本公司。 特此公告。 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