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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旗下基金在代銷機構開辦定投業務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0日 05:44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為滿足廣大投資者的理財需求,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決定從2008年3月20日起在部分代銷機構開辦本公司旗下開放式基金定期定額投資業務。 "定期定額投資業務"是基金申購業務的一種方式,投資者可以通過相關代銷機構提交申請,約定每月扣款時間、扣款金額及扣款方式,由相關代銷機構于約定扣款日在投資者指定資金賬戶內自動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購業務。投資者在辦理相關基金"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同時,仍然可以進行日常申購、贖回業務。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適用代銷機構及其基金、扣款金額、優惠活動 1、自2008年3月20日起通過以下代銷機構開始辦理下列基金的的定期定額投資業務: 代銷機構 適用基金 每只基金每月 固定扣款(申購)金額 中國農業銀行 南方隆元產業主題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人民幣100元起(含100元)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隆元產業主題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人民幣200元起(含200元)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隆元產業主題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人民幣300元起(含300元)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隆元產業主題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人民幣500元起(含500元)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 南方寶元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南方隆元產業主題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人民幣500元起(含500元) 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隆元產業主題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人民幣200元起(含200元) 2、從2008年3月20日至2009年12月31日(法定基金交易日),南方隆元產業主題證券投資基金參加中國農業銀行開展的基金定投8折優惠活動,但優惠后費率不低于0.6%;原申購費率等于和低于0.6%的,則按原費率執行。敬請投資者留意中國農業銀行的有關公告。 3、從2008年3月20日至2008年6月30日,在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辦南方隆元產業主題股票型證券基金定投業務并受理成功的客戶,自開辦定投業務當月起至2008年12月31日,申購費率給予8折優惠,但優惠后費率不低于0.6%,原申購費率等于和低于0.6%的,則按原費率執行。2008年7月以后開辦的基金定投業務不享受申購費率優惠。敬請投資者留意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關公告。 4、投資者應與相關代銷機構就相應基金申請開辦"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約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購)金額。 二、適用投資者 "定期定額投資業務"適用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 三、辦理場所 自2008年3月20日起,投資者可到相關代銷機構的基金銷售業務網點辦理相關基金的"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申請。 四、申請方式 1.凡申請辦理"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投資者,須先開立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賬戶(已開戶者除外)。 2.已開立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賬戶的投資者,應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業務憑證,到相關代銷機構營業網點申請辦理此項業務。 五、辦理時間 "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申請辦理時間為開放式基金法定開放日9:30-15:00。 六、扣款日期 投資者應與相關代銷機構約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該扣款日期視為相應基金合同中約定的申購申請日(T日)。 七、扣款方式 1.相關代銷機構將按照投資者申請時所約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額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購開放日,則順延至下一基金申購開放日。 2.投資者須指定一個有效資金賬戶作為每月固定扣款賬戶。 八、交易確認 以每月實際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計算申購份額。基金份額確認日為T+1日,投資者可在T+2日到相關代銷機構銷售網點查詢相應基金的申購確認情況。 九、"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變更和終止 1、投資者變更每月扣款金額、扣款日期、扣款帳戶等信息,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憑證到相關銷售網點申請辦理業務變更手續。 2、投資者終止"定期定額投資業務",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憑證到相應代銷機構申請辦理業務終止手續。 3、具體辦理程序應遵循相關代銷機構的有關規定。 十、業務咨詢 1、代銷機構客戶服務電話及網址 序號 代銷機構名稱 客戶服務電話 網址 1 中國農業銀行 95599 WWW.95599.CN 2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66 www.boc.cn 3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55 www.cmbchina.com 4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59 www.bankcomm.com 5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 95528 www.spdb.com.cn 6 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021-962888 www.bankofshanghai.com 2、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400-889-8899 網址:www.nffund.com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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