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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監管應寫入基金法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 08:20 晶報
晶報訊 從央行副行長轉變為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的吳曉靈,在走馬上任3天后,于昨天就證券投資基金法修改、貨幣政策、人民幣升值壓力等問題接受了記者的采訪。吳曉靈透露,在金融立法方面,私募基金的監管問題可能寫入基金法。 吳曉靈她認為,私募不需要很嚴格的監管,但是也應該有一個管理的原則。(上證)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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