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盛元基金份額發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8日 17:40 新浪財經
南方盛元紅利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南方盛元紅利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發售已獲中國證監會2008年2月1日證監許可[2008]215號文批準。 2、南方盛元紅利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是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一年內為封閉式,基金合同生效滿一年后轉為開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冊登記機構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基金托管人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建設銀行")。 4、本基金募集期自2008年2月18日至2008年3月18日,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網點及基金代銷機構的代銷網點公開發售。募集期內,本基金銷售規模下限為60億元,上限為80億元(不含募集資金利息),采用末日比例確認的方式實現募集規模的有效控制。 5、若本基金在募集期內任何一天(含第一天)當日募集截止時間后,基金募集總規模超過銷售上限,本公司將結束本次募集并于次日在指定媒體上公告。若募集期內認購申請金額全部確認后本基金募集規模不超過80億元(含80億元),則所有的認購申請予以確認。若募集期內認購申請金額超過80億元,則對募集期內的認購申請采用"末日比例確認"的原則給予部分確認,未確認部分的認購款項將在募集期結束后退還給投資者。 6、投資者欲購買本基金,需開立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賬戶。募集期內各代銷機構下屬代銷網點和本公司直銷機構同時為投資者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7、本基金代銷機構首次認購和追加認購最低金額均為人民幣1,000元(中國工商銀行首次認購的最低金額為5,000元,追加認購的最低金額為1,000元),具體認購金額以各基金代銷機構的公告為準。本基金直銷網點最低認購金額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調整。 8、投資者認購款項在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額記入投資者賬戶,具體份額數以注冊登記機構的登記為準。 9、募集期內,投資者可以多次重復認購。認購資金一旦交付,不得撤銷認購申請。銷售網點對申請的受理并不表示對該申請的成功確認,申請的成功確認應以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的登記確認為準。 10、本公告僅對本基金發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 況,請閱讀刊登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等報刊的《南方盛元紅利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及本公告將同時發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聯網網站(www.nffund.com)及基金托管人的互聯網網站(www.ccb.com)。 11、募集期內,本基金還有可能新增代銷機構,敬請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銷機構的公告,或撥打本公司及各代銷機構客戶服務電話咨詢。 12、投資者可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400-889-8899)或各代銷機構咨詢電話了解認購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銷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關事項做適當調整。 14、風險提示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應全面了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并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包括:因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對證券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由于基金投資者連續大量贖回基金產生的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基金管理風險,本基金封閉期內基金份額不能贖回或轉讓的風險等等。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認購(或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請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15、本公告解釋權歸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況 1、基金名稱 南方盛元紅利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簡稱:南方盛元。基金代碼:前端代碼是202009;后端代碼則根據不同代銷機構而不同――中國工商銀行和廣東發展銀行后端代碼是202009,其他所有代銷機構的后端代碼是202010。敬請投資者注意)。 2、基金類型 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3、基金存續期限 不定期。 4、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1.00元人民幣。 5、銷售目標 本基金募集期內實行限量銷售,最大銷售規模下限60億元,上限為80億元(不含募集資金利息)。 本基金采用末日比例確認的方式實現募集規模的有效控制。 6、發售對象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以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7、銷售機構 直銷機構: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銷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中國光大銀行、中國民生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廣東發展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北京銀行、深圳發展銀行、上海銀行、華夏銀行、深圳平安銀行等。 代銷券商:華泰證券、銀河證券、國泰君安、中信證券、廣發證券、聯合證券、中信建投、興業證券、海通證券、申銀萬國、東莞證券、湘財證券、招商證券、長城證券、國信證券、中信金通、渤海證券、廣州證券、南京證券、光大證券、中信萬通、東北證券、山西證券、長江證券、西南證券、華西證券、中銀國際、國海證券、國聯證券、中原證券、第一創業、國都證券、齊魯證券、德邦證券、國盛證券、華安證券、華林證券、江南證券、民生證券、西部證券、東方證券、宏源證券、大同證券、安信證券、新時代證券、東吳證券、東海證券、金元證券、世紀證券、平安證券、泰陽證券、財富證券、信泰證券、財通證券、華龍證券、浙商證券、國元證券、上海證券、天相投顧等(排名不分先后)。 8、基金募集期與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為2008年2月18日至2008年3月18日;如需延長,最長不超過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的三個月。 基金募集期屆滿或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及招募說明書決定停止基金發售,如實際募集的基金份額達到基金份額總額下限的80%以上,并且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人數不少于200人,本公司自基金募集結束之日起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驗資報告,辦理基金備案手續。自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認購的情況適當延長發售時間,但最長不超過法定募集期;同時也可根據認購和市場情況提前結束發售,如發生此種情況,基金管理人將會另行公告。另外,如遇突發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適當調整。 二、募集期銷售規模限制方案 本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內實行限量銷售,采用末日比例確認的方式實現募集規模的有效控制。 1、基金管理人募集期內將用不低于6,000萬元的固有資金認購本基金,基金管理人該部分固有資金將同其他認購資金一起參與比例配售。 2、自募集首日起至T日(含首日),若募集金額接近或達到80億元,本公司將于T+1日刊登公告提前結束本次募集,并自T+1日起不再接受認購申請,對T日的認購申請全部確認。 3、自募集首日起至T日(含首日),若募集金額超過80億元,本公司將于T+1日刊登公告提前結束本次募集,并自T+1日起不再接受認購申請,對T日的認購申請采取按末日比例確認。 4、有效認購申請的確認方式 若募集期內認購申請金額全部確認后本基金募集規模不超過80億元(含80億元),則所有的認購申請予以確認。若募集期內認購申請金額超過80億元,則對募集期內的認購申請采用"末日比例確認"的原則給予部分確認,未確認部分的認購款項將在募集期結束后退還給投資者。 T日部分確認的計算方法如下: T日部分確認的比例=(80億元-募集首日起至T-1日認購金額)/T日有效認購申請總金額 投資者認購申請確認金額=T日提交的有效認購申請金額×T日部分確認的比例 當發生部分確認時,投資者認購費率按照認購申請確認金額所對應的費率計算,而且認購申請確認金額不受募集最低限額的限制。認購申請確認金額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5、本公司在募集期間不調整募集規模上限,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規模不受上述募集規模上限的限制。辦理申購、贖回業務的具體時間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購、贖回開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體上公告。 三、發售方式及相關規定 1、本基金認購采取金額認購的方式。 2、基金募集期內,本基金面向個人、機構投資者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同時發售。 3、基金費率 認購費用分為前端收費和后端收費兩種模式。前端認購費率最高不高于1.2%,且隨認購金額的增加而遞減,后端認購費率最高不高于1.5%,且隨持有時間的增加而遞減,如下表所示: 前端收費: 認購確認金額(M) 認購費率 M<100萬 1.2% 100萬≤M<500萬 0.8% 500萬≤M<1000萬 0.2% M≥1000萬 每筆1000元 后端收費(其中1年為365天): 持有期限(N) 后端認購費率 1年≤N<2年 1.5% 2年≤N<3年 1.2% 3年≤N<4年 0.8% 4年≤N<5年 0.4% N≥5年 0 投資者重復認購,須按每筆認購所對應的費率檔次分別計費。當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對有效認購金額進行部分確認時,投資者認購費率按照認購申請確認金額所對應的費率計算。 投資者通過網上交易方式認購本基金的,適用網上交易優惠費率。 4、認購份額的計算 (1)若投資者選擇繳納前端認購費用,則認購份額的計算公式為: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前端認購費率) 前端認購費用=認購金額-凈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利息)/基金份額面值 例1:某投資者投資10萬元認購南方盛元紅利股票型基金,假設該筆認購按照100%比例全部予以確認,對應認購費率為1.2%,且該筆認購產生利息50元。若該投資者選擇繳納前端認購費,則其可得到的認購份額為: 凈認購金額=100,000/ (1+1.2%)=98,814.23元 前端認購費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認購份額 = (98,814.23+50)/1.000 = 98,864.23份 例2:某投資者T日投資120萬元有效認購本基金,假設該筆認購最后按照80%比例予以確認,則投資者該筆申請的有效確認金額為96萬元,其對應認購費率為1.2%,同時假設該筆120萬元的有效認購申請金額在募集期間產生利息為162元,若該投資者選擇繳納前端認購費,則其可得到的認購份額計算方法為: 認購申請確認金額=1,200,000.00×80%=960,000.00元 凈認購金額= 960,000.00/(1+1.2%)= 948,616.60元 前端認購費用 = 960,000.00-948,616.60 = 11,383.40元 認購份額 = (948,616.60+162)/1.000 = 948,778.60份 未確認金額=1,200,000.00-960,000.00=240,000.00元 即此時投資人投資120萬元認購本基金,可得到948,778.60份基金份額(含利息折份額部分)。未確認金額240,000.00元將于本基金募集結束后退回投資者賬戶。 (2)若投資者選擇繳納后端認購費用,則認購份額的計算公式為: 認購份額=(認購金額+認購利息)/基金份額面值 當投資者提出贖回時,后端認購費用的計算方法為: 后端認購費用=贖回份額×認購當日基金份額凈值×后端認購費率 例3:某投資者投資10萬元認購南方盛元紅利股票型基金,假設該筆認購按照100%比例全部予以確認,且該筆認購產生利息50元。若該投資者選擇繳納后端認購費,則其可得到的認購份額為: 認購份額 = (100,000+50)/1.000= 100,050份 例4:某投資者T日投資120萬元有效認購本基金,假設該筆認購最后按照80%比例予以確認,則投資者該筆申請的有效確認金額為96萬元,同時假設該筆120萬元的有效認購申請金額在募集期間產生利息為162元,若該投資者選擇繳納后端認購費,則其可得到的認購份額計算方法為: 認購申請確認金額=1,200,000.00×80%=960,000.00元 認購份額 =(960,000.00+162)/1.00 = 960,162.00份 未確認金額=1,200,000.00-960,000.00=240,000.00元 即此時投資人投資120萬元認購本基金,可得到960,162.00份基金份額(含利息折份額部分)。未確認金額240,000.00元將于本基金募集結束后退回投資者賬戶。 5、認購份額的計算中,涉及基金份額的計算結果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兩位以后的部分舍棄,舍棄部分歸入基金財產;涉及金額的計算結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6、如發生比例配售,認購申請確認金額不受認購最低限額的限制。 7、投資者在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但認購申請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銷。 四、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直銷機構 1、本公司直銷網點受理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申請。 2、受理開戶及認購的時間:2008年2月18日至2008年3月18日(周六、周日和節假日不受理)9:30至16:00。 3、個人投資者申請開立基金賬戶必須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身份證、軍人證或護照等); (2)填妥的《基金賬戶業務申請表》; (3)指定銀行的開戶證明或儲蓄存折復印件加上個人簽名。 注:指定銀行賬戶是指投資者開戶時預留的作為贖回、分紅、退款的結算賬戶,銀行賬戶名稱必須同投資者基金賬戶的戶名一致。 4、個人投資者辦理認購申請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身份證、軍人證或護照等); (2)加蓋銀行受理章的銀行付款憑證回單聯原件及復印件; (3)填妥的《基金認購∕申購申請表》并簽名。 5、認購資金的劃撥 個人投資者辦理認購前應將足額資金以"支票結算"或"電匯結算"方式通過銀行匯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清算賬戶。 戶名: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銷售專戶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深圳市分行羅湖支行營業部 銀行賬號:4000020419200038011 投資者所填寫的票據在匯款用途中必須注明購買的基金名稱和基金代碼,并確保認購期間每日16:00前到賬。投資者若未按上述規定劃付,造成認購無效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銷網點清算賬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6、注意事項: (1)一個投資者只能開立一個基金賬戶。 (2)投資者T日提交開戶申請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網點不辦公則順延)到辦理開戶網點查詢確認結果,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網上交易中心查詢。本公司將為投資者寄送確認書。 (3)投資者T日提交認購申請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網點不辦公則順延)到辦理認購網點查詢認購接受情況,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 網上交易中心查詢。認購確認結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銷網點查詢,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網上交易中心查詢。 (4)投資者必須本人親自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5)個人投資者申請認購基金時不接受現金,投資者必須預先在用于認購基金的理財金賬戶卡或牡丹靈通卡中存入足額的資金。 (6)個人投資者認購基金申請須在公布的個人投資者認購時間內辦理。 (二)中國建設銀行 1、受理開戶和認購的時間 2008年2月18日至2008年3月18日(周六、周日和節假日不受理)9:30至17:00。 開戶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辦妥或持有中國建設銀行本地19位儲蓄卡并存入足額開戶和認購資金; (2)投資者到網點提交以下材料,辦理開戶手續,開立中國建設銀行龍卡證券卡及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賬戶: a、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警官證、文職證); b、本人的中國建設銀行當地19位儲蓄卡; c、填妥的"個人證券卡開戶/銷戶申請表"。 (3)如已開立證券卡,可直接持證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網點開立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賬戶;如已開立基金賬戶,可直接辦理認購業務。 (4)開戶同時可辦理認購手續,需填妥并提交"證券買入(基金認購/申購)委托單"。 (5)中國建設銀行在接收到投資人的認購申請后,將自動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投資人開立基金賬戶的申請和認購申請,經基金管理公司確認后,投資人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國建設銀行銷售網點確認基金開戶和認購是否成功。 2、認購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證券卡; (3)填妥的"證券買入(基金認購/申購)委托單"。 3、注意事項 (1)請個人投資者本人到中國建設銀行指定的代銷網點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2)有關詳細的辦理手續,請查閱代銷網點擺放的《中國建設銀行證券業務系統個人客戶操作指南》。(中國建設銀行代理發行具體事宜以當地建行發行公告為準)。 (三)中國工商銀行 1、開戶時間:個人投資者可于2008年2月18日至2008年3月18日(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照常受理)9:00-17:00,到中國工商銀行代理基金業務網點辦理開戶。 2、個人投資者申請開立基金賬戶必須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法定身份證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軍人證或護照); (2)填妥的《基金交易賬戶開戶申請書》、《基金業務申請書》。 工行網點接受開戶申請后,投資人可于T+2日以后到工行指定的代理基金業務網點辦理開戶業務確認手續。 3、辦理開戶的同時即可辦理認購手續,個人投資者到中國工商銀行基金代銷網點認購時須攜帶以下資料: (1)本人法定身份證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軍人證或護照); (2)中國工商銀行理財金賬戶卡或牡丹靈通卡; (3)填妥的《基金業務申請書》。 工行網上銀行和電話銀行可同時受理基金的認購業務,具體情況可通過工行網站、電話銀行中心(95588)查詢。 工行代銷網點接受認購申請后,當即向投資人提供繳款回執;投資人于發布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工行基金代銷網點辦理認購業務確認手續。 4、注意事項: (1)一個投資者只能開立一個基金賬戶,已經開立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賬戶的客戶無需再次開戶; (2)投資者必須本人親自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3)個人投資者申請認購基金時不接受現金,投資者必須預先在用于認購基金的理財金賬戶卡或牡丹靈通卡中存入足額的資金; (4)募集期間,個人投資者通過中國工商銀行首次認購的最低金額為5,000元,追加認購的最低金額為1,000元; (5)個人投資者認購基金申請須在公布的個人投資者認購時間內辦理; (6)個人投資者指定的銀行存款賬戶須是中國工商銀行理財金賬戶卡或牡丹靈通卡中的人民幣結算賬戶; (7)個人客戶在中國工商銀行進行開放式基金買賣時使用的資金賬戶必須是唯一的; (8)已通過工行申/認購開放式基金的客戶再次在工行認購本基金時,需提交首次進行開放式基金買賣時使用的理財金賬戶或牡丹靈通卡。(中國工商銀行代理發行具體事宜以當地工行發行公告為準)。 四、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直銷機構 1、本公司直銷網點受理機構投資者開戶與認購申請。 2、受理開戶及認購時間:2008年2月18日至2008年3月18日(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不受理)9:30至16:00。 3、機構投資者申請開立基金賬戶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提供民政部門或主管部門頒發的注冊登記證書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3)業務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軍人證或護照); (4)加蓋預留印鑒(公章、私章各一枚,如私章非法人代表,需提供法人授權委托書)的《預留印鑒卡》一式三份; (5)指定銀行賬戶的銀行《開戶許可證》或《開立銀行賬戶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或指定銀行出具的開戶證明); (6)填妥的《基金賬戶業務申請表》,并加蓋單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注:指定銀行賬戶是指投資者開戶時預留的作為贖回、分紅、退款的結算賬戶,賬戶名稱必須同投資者在直銷網點賬戶的戶名一致。 4、機構投資者辦理認購申請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已填好的《基金認購∕申購申請表》,并加蓋預留印鑒; (2)同城支票結算的,加蓋銀行受理印章的"受理回執"復印件;異地電匯結算的,加蓋銀行受理印章的"電匯憑證回單"復印件; (3)前來辦理認購申請的機構經辦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資金劃撥: 機構投資者辦理認購前應將足額資金以"支票結算"或"電匯結算"方式通過銀行匯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清算賬戶。 戶名: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銷售專戶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深圳市分行羅湖支行營業部 銀行賬號:4000020419200038011 投資者所填寫的票據在匯款用途中必須注明購買的基金名稱和基金代碼,并確保在2008年3月18日16:00前到賬。投資者若未按上述規定劃付,造成認購無效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銷網點清算賬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6、注意事項 (1)一個投資人只能開立一個基金賬戶。 (2)投資者T日提交開戶申請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查詢確認結果,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網上交易中心查詢。本公司將為投資者寄送確認書。 (3)投資者T日提交認購申請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銷網點查詢認購接受結果,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網上交易中心查詢。認購份額確認結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銷網點查詢,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網上交易中心查詢。 (4)機構投資者在代理基金業務網點申請認購基金時,其指定的銀行存款賬戶必須有足額的認購資金; (5)機構投資者認購基金申請須在公布的機構投資者認購時間內辦理。 (二)中國建設銀行 1、受理開戶和認購的時間 2008年2月18日至2008年3月18日(周六、周日和節假日不受理)9:30至17:00。 開戶及認購程序: (1)事先辦妥或持有中國建設銀行的機構活期存款賬戶并存入足額開戶和認購資金。 (2)由被授權人到開戶會計柜臺提交以下材料,辦理開戶手續,開立中國建設銀行龍卡證券卡及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賬戶: a、機構活期存款賬戶的印鑒卡及印鑒、營業執照或事業社團法人證書及復印件、軍隊或武警開戶許可證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復印件。開戶單位為分支機構的,還應提交法人授權其開戶的書面證明; b、證券業務授權書; c、被授權人有效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印鑒; d、填妥的"機構證券卡開戶/銷戶申請表",并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如已開立龍卡證券卡,可直接持證券卡、被授權人有效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印鑒、營業執照或事業社團法人證書及復印件、軍隊或武警開戶許可證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復印件開立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賬戶。開戶單位為分支機構的,請提交法人授權其開戶的書面證明,到開戶會計柜臺開立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賬戶。如已開立基金賬戶,可直接辦理認購業務。 (4)開戶同時可辦理認購手續,請填妥并提交"證券買入(基金認購/申購)委托單"。 (5)中國建設銀行在接收到投資者的認購申請后,將自動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的申請和認購申請,經基金管理公司確認后,投資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國建設銀行銷售網點確認基金開戶和認購是否成功。 2、認購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權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2)證券卡; (3)填妥的"證券買入(基金認購/申購)委托單"。 3、注意事項 (1)機構投資者請到原機構活期存款賬戶開戶會計柜臺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請以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證券業務系統機構客戶操作指南》為準。(中國建設銀行代理發行具體事宜以當地建行發行公告為準)。 (三)中國工商銀行 1、開戶時間:機構投資者可于2008年2月18日至2008年3月18日(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不受理)9:00-17:00到中國工商銀行代理基金業務網點辦理開戶。 2、開戶及認購程序: (1)辦妥中國工商銀行機構結算賬戶并存入足額認購資金。 (2)由經辦人到柜臺提交以下材料,辦理開戶手續: 1)加蓋單位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副本原件,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提供給民政部門或主管部門頒發的注冊登記證書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2)填妥的《基金交易賬戶開戶申請書》、《基金業務申請書》(須加蓋銀行預留印鑒); 3)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人授權委托書; 4)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身份證、軍人證、護照等)。 工行網點接受開戶申請后,投資人可于T+2日以后到工行指定的代理基金業務網點辦理開戶業務確認手續。 3、辦理開戶的同時即可辦理認購手續,機構投資者到中國工商銀行基金代銷網點認購時須攜帶以下資料: (1)中國工商銀行客戶自助卡; (2)填妥的《基金業務申請書》(須加蓋預留印鑒)。 工行網上銀行和電話銀行可同時受理基金的認購業務,具體情況可通過工行網站、電話銀行中心(95588)查詢。 工行代理基金業務網點接受認購申請后,當即向投資人提供繳款回執;投資人于發布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工行基金代銷網點辦理認購業務確認手續。 4、注意事項 (1)一個投資人只能開立一個基金賬戶。已經開立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賬戶的客戶無需再次開戶; (2)機構投資者在代理基金業務網點申請認購基金時,其指定的銀行存款賬戶必須有足額的認購資金; (3)募集期間,機構投資者通過中國工商銀行首次認購的最低金額為5,000元,追加認購的最低金額為1,000元; (4)機構投資者認購基金申請須在公布的機構投資者認購時間內辦理; (5)機構投資者指定的銀行存款賬戶須是中國工商銀行客戶自助卡中的人民幣結算賬戶; (6)機構客戶在中國工商銀行進行開放式基金買賣時使用的資金賬戶必須是唯一的; (7)通過工行申/認購開放式基金的客戶再次在工行認購本基金時,需提交首次進行開放式基金買賣時使用的客戶自助卡。(中國工商銀行代理發行具體事宜以當地工行發行公告為準) 五、清算與交割 1、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全部被凍結在本基金募集專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投資者認購款項在基金合同生效前產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歸投資者所有,在本基金認購結束后,折算為基金份額計入投資者的賬戶,具體份額以注冊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2、本基金權益登記由注冊登記機構在基金募集結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驗資與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募集期屆滿或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及招募說明書決定停止基金發售,如實際募集的基金份額達到基金份額總額下限的80%以上,并且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人數不少于200人,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募集結束之日起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驗資報告,辦理基金備案手續。自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不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或不具備以上募集份額總額、募集金額、份額持有人條件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一)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二)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返還投資人已繳納的款項,并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七、本次發售當事人或中介機構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區福華一路六號免稅商務大廈塔樓31、32、33層整層 法定代表人:吳萬善 成立時間:1998年3月6日 電話:(0755)82763888 傳真:(0755)82763889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建設銀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5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鬧市口大街1號院1號樓 法定代表人:郭樹清 聯系人:尹東 聯系電話:(010) 6759 5003 客戶服務電話: 95533 網址:www.ccb.com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