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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鷹中小盤精選基金業績比較基準更名和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4日 05:28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金鷹中小盤精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金鷹中小盤精選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為“75%的股票投資比較基準加上25%的債券投資比較基準”,其中,“股票投資比較基準采用50%的中信中盤指數收益率加50%的中信小盤指數收益率。債券投資比較基準采用中信國債指數。” 鑒于中信中盤指數、中信小盤指數和中信國債指數的編制人中信標普指數信息服務(北京)有限公司已將“中信中盤指數”更名為“中信標普200(中盤)指數”,“中信小盤指數”更名為“中信標普小盤指數”,更名后的中信標普200(中盤)和小盤指數與中信中盤和小盤指數都屬于按市值劃分的中盤和小盤指數,指數性質沒有發生根本改變;“中信國債指數”更名為“中信標普國債指數”,編制方法未發生改變。本基金管理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規定,經與基金托管人交通銀行協商一致,對《金鷹中小盤精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十五、基金的投資”中的“(五)本基金業績比較基準”修改如下: “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為75%的股票投資比較基準加上25%的債券投資比較基準。 股票投資比較基準采用50%的中信標普200(中盤)指數收益率加50%的中信標普小盤指數收益率。債券投資比較基準采用中信標普國債指數。” 以上更改已向中國證監會備案。 特此公告。 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2月14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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