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夏成長分紅被指玩貓膩 基民實增份額縮水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9日 06:16 北京商報
紅利再投未選除息日凈值 基民實增份額“縮水” 商報記者 崔呂萍 昨日是華夏成長證券投資基金紅利再投資份額到賬的日子,但讓很多該基金投資者不解的是,他們持有的紅利再投資后的基金總份額比預期中的“縮水”了…… “每1萬元少派35.4元” “我買華夏成長是1萬元的本錢,現在折合4507.71份,按照基金公司所說的每10份分得5元計算,我應該有4507.71份×0.5元/份=2253.85元,我選擇紅利再投資,再投資后我的實際份額應該增加2253.85元÷1.686元(除權除息日基金凈值)=1336.8份,但是我所查到的數字是1315.8份,被他們“貪污”了21份×1.686元=35.406元!”昨日,相關投資者給記者算了這樣一筆賬。他懷疑基金公司可能違反了相關規定,收取了紅利再投資時本不應收取的1.55%的申購費。 但事實并非如此。記者隨后發現,導致投資者份額“縮水”的主要原因是基金沒有選取基民普遍認同的除權除息日凈值作為分母。資料顯示,華夏成長第十四次分紅比例為每10份派5元,分紅權益登記日為1月22日,除權除息日為1月23日,派息日為1月24日。而23日的華夏成長凈值為1.686元,24日凈值為1.713元,華夏基金以1.713元作為分母,其結果就導致投資者的份額沒有達到預期。 更大的爭議隨即產生。在相關基金吧中,有投資者認為:“此前我們覺得應該按照1.686元計算(即華夏成長除權除息日為23日,而23日應該以除權價1.597元計算,不應該以交易后的1.686元計算),更甭提1.713元了,而華夏成長卻以24日的1.713元計算,這樣計算出的數字太離譜了。” 公司說法前后不一 “我所知道的常識是選取除權除息日凈值作為紅利再投資的計算數據。”昨日,當記者以探討基金常識為由致電華夏基金相關人士時,她給出了這樣的回答。但當記者詢問華夏成長怎樣選取數據時,她的回答變得含混不清,并建議記者撥打公司咨詢電話求證。 記者以投資者身份致電客服,當即得到確鑿消息,公司的確選取了1月24日基金凈值作為計算數據。“這是公司的規定,紅利再投資按照除權除息日下一日的凈值計算。”該客服這樣表示,但被問到為什么公司的做法和大多數基金公司不同時,客服無言以對,只是說公司的網站上就是這么寫的。而在華夏基金的網站上,的確寫有“分紅轉基金份額以2008年1月24日凈值折算”的字樣。 “很多投資者都是通過電話或短信得知分紅的消息,對細則并不了解,才會有這樣的誤會。”昨日,另一位接近該公司的人士這樣表示,但該公司一位重要高管的手機始終無人接聽。 “不計較一城一池得失” “這是個技術上的問題,投資者不必較真。試想一下,如果1月24日的凈值小于1月23日怎么辦?在基金市場中,凈值的變化是無法預計的。”昨日,銀河證券分析師王群航這樣表示。 記者發現,現行《基金法》中對基金分紅和紅利再投資并沒有細化。各公司均有自身的細化條例,在紅利再投上,絕大多數基金公司選擇利用除權除息日的基金凈值作為折算數據,個別基金公司不依照慣例行事也無可厚非,“投資者的眼光應該放遠些,不要計較一城一池的得失。”相關分析師表示。 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表示,在信息不對稱的背景下,基民的一些權力很容易受到侵犯。“如果基金業統一規定使用哪天的凈值作為折算數據,即使當天的凈值較高,我相信投資者也不會因此質疑基金公司搗鬼。能夠選擇紅利再投資的基民都是長期穩健的投資者,他們在意的不是少了幾十元錢,而是公司服務的細節。”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