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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銀瑞信增強收益債券型基金第一次分紅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0日 05:48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工銀瑞信增強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7年5月11日正式生效。截至2007年12月10日,本基金A類份額可分配收益為91,298,223.69元;B類份額可分配收益為50,055,010.56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工銀瑞信增強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本基金管理人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將實施本基金的第一次分紅。以截至2007年12月10日的可分配收益為基準,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派發紅利。現將分紅的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紅方案 經本基金管理人計算,并由本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復核,本基金向A類基金份額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額派發紅利0.2元;向B類基金份額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額派發紅利0.2元。 二、分紅時間 1、權益登記日、除息日:2007年12月24日。 2、紅利發放日:2007年12月25日。 3、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投資者,其現金紅利將按2007年12月24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額凈值轉換為基金份額。 4、紅利再投資的基金份額可贖回起始日:2007年12月26日。 三、分紅對象 權益登記日在注冊登記人處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 四、紅利發放辦法 1、選擇現金分紅方式的投資者的紅利款將于2007年12月25日自基金托管賬戶劃出。 2、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其紅利再投資的份額將于2007年12月25日直接計入其基金賬戶,2007年12月26日起可以查詢、贖回。 3、凍結基金份額的紅利發放按照《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證券投資基金注冊登記業務規則》的相關規定處理。 五、有關稅收和費用的說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字[2002]128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基金向投資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暫免征收所得稅。 2、本基金本次分紅免收分紅手續費。 3、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其紅利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免收申購費用。 六、提示 1、權益登記日當日申請申購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權益登記日當日申請贖回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2、對于未選擇具體分紅方式的投資者,本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方式。 3、本次分紅確認的方式將按照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之前(不含2007年12月24日)最后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前一工作日超過交易時間提交的修改分紅方式申請無效。 七、咨詢辦法 1、本基金管理人網站:http://www.icbcc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戶服務電話:400-811-9999、010-65179888。 3、本基金銷售機構: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光大銀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特此公告。 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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