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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投瑞銀穩定增利債券型基金發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3日 05:46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重要提示] 1、國投瑞銀穩定增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募集已獲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7】332號文批準。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核準并不代表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風險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推薦或者保證。 2、本基金為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運作方式為契約型、開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冊登記機構為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基金托管人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銀行”)。 4、本基金的基金份額代碼為121009。 5、本基金的募集目標上限為60億元(不含認購資金結轉的利息)。募集期內,若本基金在募集期內任何一天(含第一天)當日認購截止時間后,基金有效認購申請總金額接近、達到或超過募集目標上限,基金管理人將于次日在指定媒體和公司網站上公告自即日起停止認購業務。如發生超額認購的情形,則采用“末日比例確認”原則對認購申請進行確認。 6、本基金自2007年12月17日至2008年1月16日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網點及基金代銷機構的代銷網點公開發售。 7、本基金發售對象包括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8、投資者欲認購本基金,需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每個投資者僅限開立和使用一個本公司基金賬戶。已經在本公司開立基金賬戶的投資者可免于辦理開戶。 9、本基金的首次單筆認購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追加認購的單筆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各銷售機構可根據自己的情況調整首次認購最低金額和追加認購最低金額限制,但均不得低于人民幣1,000元。如發生比例配售,認購申請確認金額不受認購最低限額的限制。投資者在認購期內可多次認購本基金。認購申請一經受理,不允許撤銷。投資者應保證用于認購的資金來源合法,投資者應有權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約上或其他障礙。 10、本基金的認購款項在基金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利息的具體金額,以注冊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11、銷售機構對本基金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表示對該申請的成功確認,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受了認購申請,申請的成功與否應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投資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2個工作日起到各銷售網點查詢成交確認情況和認購的基金份額。 12、本公告僅對本基金發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刊登在2007年12月13日《證券時報》等報刊的《國投瑞銀穩定增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及本公告將同時發布在本公司網站(www.ubssdic.com)和中國銀行網站(www.boc.cn)。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下載本公司直銷中心的基金業務申請表格,并了解本基金發售的相關事宜。 13、各代銷機構的代銷網點以及開戶、認購等事項的詳細情況請向各代銷機構咨詢。對未開設銷售網點的地方的投資者,請撥打本公司客服電話(400-880-6868)咨詢購買事宜。 14、在募集期間,除本公告所列示的代銷機構外,如出現增加代銷機構的情況,本公司將及時公告。 15、本公司可綜合各種情況對基金份額的發售安排做適當調整。 16、風險提示: 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本基金主要投資于債券類金融工具,也可以參與一級市場新股申購或增發新股,本基金對債券類資產的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持有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對非債券類資產的投資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產的20%。基金在投資運作過程中可能遇到各種風險,既包括市場風險(政策風險、經濟周期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再投資風險、購買力風險、流動性風險等),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合規風險等。此外,巨額贖回風險是開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種風險,即當單個交易日基金的凈贖回申請超過基金總份額的10%時,投資者將可能無法及時贖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額。 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屬于低風險基金品種,其預期風險與收益高于貨幣市場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適合于保守型投資者進行投資理財。投資者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判斷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并通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銷業務資格的其他機構購買和贖回基金,本基金代銷機構名單詳見本《發售公告》以及其他相關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擔。 一、本基金募集基本情況 (一)基金名稱:國投瑞銀穩定增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二)基金類型:債券型 (三)基金運作方式 契約型、開放式 (四)基金存續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本基金的基金份額初始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按面值發售。 (六)基金代碼 本基金的基金份額代碼為121009。 (七)募集對象 符合法律法規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八)募集規模 本基金的募集目標上限為60億元(不含認購資金結轉的利息)。募集期內,若本基金在募集期內任何一天(含第一天)當日認購截止時間后,基金有效認購申請總金額接近、達到或超過募集目標上限,基金管理人將于次日在指定媒體和公司網站上公告自即日起停止認購業務。如發生超額認購的情形,則采用“末日比例確認”原則對認購申請進行確認。 (九)“比例確認”的處理方式 本基金募集結束后,若確認的有效認購申請金額(不含認購資金結轉的利息,下同)未超過60億元的,則對所有有效認購申請全部予以確認;若在募集期內T日接受的有效認購申請經確認后將使得本基金的募集金額超過60億元,則采用末日比例確認的方式對T日的有效認購申請進行部分確認,不予確認的認購款項退還投資者。 在發生超額認購的情形下,本基金進行末日比例確認的計算方法如下: T日認購申請的確認比例=(60億元-T日以前有效認購申請總金額)/T日有效認購申請總金額 投資者T日認購申請確認金額=T日提交的有效認購申請金額×T日認購申請的確認比例 當發生部分確認時,認購申請確認金額不受認購最低認購金額的限制。認購申請確認金額的計算結果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 (十)基金認購費率 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認購不收取認購費用。 (十一)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1、直銷機構: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 2、代銷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中國光大銀行、招商銀行、深圳發展銀行、深圳平安銀行。 3、代銷券商:中國銀河證券、國信證券、中信建投證券、中銀國際證券、申銀萬國證券、招商證券、廣發證券、湘財證券、平安證券、國盛證券、國泰君安證券、光大證券、聯合證券、海通證券、華安證券、中信金通證券、興業證券、華泰證券、中信萬通證券。 4、如本基金在募集期間新增代銷機構,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十二)發售時間安排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基金的募集期為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 本基金的發售期間自2007年12月17日至2008年1月16日。在發售期內,本基金面向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同時發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本基金認購的具體情況適當延長發售期,但最長不超過法定募集期;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據本基金的認購情況縮短發售期間。 如遇突發事件,以上募集期的安排可以依法適當調整。 二、發售方式及相關規定 1、募集期內,本公司的直銷中心和代銷機構的代銷網點將同時面向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進行限額發售。 2、本基金采用“金額認購”方式。本基金認購份額的計算公式為: 認購份額=(認購金額+認購資金產生的利息)/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認購份額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由此產生的誤差歸入基金財產。 例:假設某投資者以10,000元認購本基金,認購資金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為10元,則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額數計算如下: 認購份額=(10,000+10)/1.00=10,010份 即若投資者以10,000萬元認購本基金,加上認購資金在募集期間產生的10元利息,可獲得10,010份基金份額。 3、認購份額按照投資者單筆認購金額分別計算。投資者在募集期內可多次認購本基金,已經受理的認購申請不得撤銷。 4、本基金的首次單筆認購最低金額為1,000元,追加認購的單筆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各銷售機構可根據自己的情況調整首次認購最低金額和追加認購最低金額限制,但均不得低于人民幣1,000元。 三、個人投資者的開戶及認購程序 (一)直銷機構 1、開戶及認購受理時間 2007年12月17日至2008年1月16日,9:30—17:00(周六、周日照常受理,但該等業務申請算作下一個交易日提交的交易申請)。 2、個人投資者辦理開戶申請時須提供下列資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中國公民護照、軍官證、士兵證、戶口本等)原件及復印件,其中,使用未成年人身份證件開戶的,必須同時提交符合規定的代理人身份證件資料; (2)指定銀行賬戶的銀行存折、借記卡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填妥的賬戶業務申請表。 注:上述(2)項中“指定銀行賬戶”是指:在本公司直銷中心辦理開戶及認購的投資者需指定一個銀行賬戶作為投資者贖回、分紅以及認購/申購無效資金退款等資金結算匯入賬戶。此賬戶可為投資者在任一銀行的存款賬戶,賬戶名稱必須與投資者姓名一致。 3、個人投資者辦理認購手續需提供下列資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回單原件及復印件; (3)填妥的認購申請表。 4、認購資金的劃付 個人投資者認購本基金時應將足額認購資金匯入本公司以下開放式基金直銷資金賬戶: 戶名: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賬號:4000032419200140220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深圳市分行喜年支行 在辦理匯款時,請投資者務必注意以下事項: (1)認購資金的匯款人應為投資者本人,匯出賬號的戶名應與投資者在本公司直銷中心開立基金賬戶時登記的姓名一致; (2)投資者所填寫的匯款用途須注明購買的基金名稱或基金代碼; (3)投資者匯款金額不得小于申請的認購金額。 投資者若未按上述規定劃付認購款項,造成認購無效的,本公司及直銷專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5、注意事項 (1)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未確認前,可以辦理認購申請。如基金賬戶開戶失敗,則認購申請失敗,認購資金退回投資者。 (2)基金募集期結束,以下將被認定為無效認購: ①投資者劃入資金,但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 ②投資者劃入資金,但逾期未辦理認購手續的; ③投資者劃入的認購金額小于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④本公司確認的其它無效資金或認購失敗資金。 (3)投資者認購無效或認購失敗的資金將于本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確認為無效后3個工作日內向投資者指定賬戶劃出。如投資者未開戶或開戶不成功,其認購資金將退回其來款賬戶。 (二)中國銀行 1、開戶與認購的時間 2007年12月17日至2008年1月16日期間,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照常營業,但該等業務申請算作下一個交易日提交的交易申請)。 2、個人投資者辦理開戶申請時須提供下列資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中國公民護照、軍官證、士兵證、戶口本等)原件及復印件,其中,使用未成年人身份證件開戶的,必須同時提交符合規定的代理人身份證件資料; (2)填妥的《基金交易賬戶開戶申請書》; (3)中國銀行長城借記卡; (4)交易協議書(一式兩份)。 投資者可于T+2日以后通過中國銀行的基金銷售網點辦理開戶確認手續。 3、個人投資者辦理開戶的同時可辦理認購手續,認購時需填妥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中國銀行長城借記卡; (3)填妥的《基金認購申請表》; (4)中國銀行基金交易卡。 中國銀行在接收到投資者的認購申請后,將自動向基金管理人提交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的申請和認購申請,經基金管理人確認后,投資者可在T+3日在中國銀行的基金銷售網點打印基金開戶確認書和認購業務確認書。但此次確認是對認購申請的確認,認購的最終結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確認。 4、注意事項 (1)一個投資者只能開立一個本公司基金賬戶。 (2)投資者必須本人親自辦理開戶及認購手續。 (3)中國銀行代銷網點在個人投資者申請認購基金時不接受現金,投資者必須預先在用于認購基金的中國銀行長城借記卡中存入足額的資金。 (4)個人投資者認購基金申請須在公布的個人投資者認購時間內辦理。 (5)中國銀行代銷具體事宜,請以中國銀行的公告為準。 (三)其他代銷銀行 個人投資者在中國工商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中國光大銀行、招商銀行和深圳發展銀行的開戶及認購手續以各代銷銀行的規定為準。 (四)通過證券公司辦理開戶及認購的程序 以下個人投資者開戶及認購程序原則上在本基金的各代銷證券公司均適用。此程序僅供投資者參考,具體程序以各代銷證券公司的規定和說明為準。 1、業務辦理時間 2007年12月17日至2008年1月16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不營業)。 2、辦理開戶及認購手續 (1)資金賬戶的開立 個人投資者申請在各代銷證券公司開立資金賬戶應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妥的資金賬戶開戶申請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基金賬戶的開立 個人投資者在各代銷證券公司開立基金賬戶須提供以下資料: ①基金賬戶開戶申請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其中,使用未成年人身份證件開戶的,必須同時提交符合規定的代理人身份證件資料; ③證券公司資金賬戶卡。 (3)已開立資金賬戶和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賬戶的投資者無需再開立資金賬戶和基金賬戶,可直接認購本基金(投資者須提供基金賬號)。 (4)提出認購申請 個人投資者在各代銷證券公司認購本基金須提交以下資料: ①填妥的認購申請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③證券公司資金賬戶卡。 投資者還可通過電話委托、自助/熱自助委托、網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認購申請。 四、機構投資者的開戶及認購程序 (一)直銷機構 1、開戶及認購受理時間 2007年12月17日至2008年1月16日,9:30—17:00(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不受理)。 2、機構投資者辦理開戶手續時,須提供下列資料: (1)加蓋單位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副本原件;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它組織提供的民政部門或主管部門頒發的注冊登記證書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2)辦理本基金業務的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簽章并加蓋機構公章); (3)經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4)印鑒卡一式三份; (5)指定銀行賬戶的《開戶許可證》或《開立銀行賬戶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或指定銀行出具的開戶證明; (6)填妥的賬戶業務申請表并加蓋預留印鑒。 注:上述第(5)項中“指定銀行賬戶”是指:在本公司直銷中心辦理開戶及認購的機構投資者需指定一個銀行賬戶作為投資者贖回、分紅及無效認購/申購的資金退款等資金結算匯入賬戶。此賬戶可為投資者在任一銀行的存款賬戶,賬戶名稱必須與投資者名稱一致。 3、投資者辦理認購手續需提供下列資料: (1)辦理基金業務的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簽章并加蓋機構公章); (2)經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填妥的基金認購申請表并加蓋預留印鑒; (4)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回單原件及復印件。 4、資金劃撥: 機構投資者辦理基金認購需將足額認購資金匯入本公司以下開放式基金直銷資金賬戶: 戶名: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賬號:4000032419200140220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深圳市分行喜年支行 在辦理匯款時,請投資者務必注意以下事項: (1)認購資金的匯款人應為投資者本人,匯出賬號的戶名應與投資者在本公司直銷中心開立基金賬戶時登記的姓名一致; (2)投資者所填寫的匯款用途須注明購買的基金名稱或基金代碼; (3)投資者匯款金額不得小于申請的認購金額; (4)投資者若未按上述規定劃付認購款項,造成認購無效的,本公司及直銷專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5、注意事項 (1)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未確認前,可以辦理認購申請。如基金賬戶開戶失敗,則認購申請失敗,認購資金退回投資者。 (2)基金募集期結束,以下將被認定為無效認購: ①投資者劃入資金,但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 ②投資者劃入資金,但逾期未辦理認購手續的; ③投資者劃入的認購金額小于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④本公司確認的其它無效資金或認購失敗資金。 (3)投資者認購無效或認購失敗的資金將于本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確認為無效后3個工作日內向投資者指定賬戶劃出。如投資者未開戶或開戶不成功,其認購資金將退回其來款賬戶。 (二)中國銀行 1、開戶及認購的受理時間 2007年12月17日至2008年1月16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期間不受理)。 2、機構投資者申請開立基金賬戶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書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2)投資者填寫并加蓋機構公章、法定代表人簽章和與資金帳戶一致的預留印鑒的開戶申請表; (3)授權委托書(加蓋法定代表人簽章和機構公章); (4)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5)交易協議書(一式兩份,加蓋法定代表人簽章和單位公章)。 3、辦理開戶的同時即可辦理認購手續,機構投資者在開立中國銀行交易賬戶后,可提出基金認購申請。提出認購申請時應提供加蓋印鑒的認購申請表。 中國銀行在接收到投資者的認購申請后,將自動向基金管理人提交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的申請和認購申請,經基金管理人確認后,投資者可在T+2日在中國銀行的基金銷售網點打印基金帳戶開戶確認書和認購業務確認書,但此次確認是對認購申請的確認,認購的最終結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確認。投資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后第三個工作日在中國銀行的基金銷售網點打印認購業務確認書。 4、注意事項 (1)機構投資者在中國銀行進行本基金買賣使用的資金賬戶必須是唯一的,今后投資者贖回、分紅及無效認(申)購的資金退款等資金結算均只能通過此賬戶進行。 (2)一個機構投資者只能開立一個本公司基金賬戶。 (3)機構投資者在代銷網點申請認購基金時,其指定的銀行存款賬戶必須有足額的認購資金。 (4)機構投資者認購基金申請須在本公司公布的機構投資者認購時間內辦理。 (5)中國銀行代銷具體事宜,請以中國銀行的公告為準。 (三)其他代銷銀行 機構投資者在中國工商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中國光大銀行、招商銀行和深圳發展銀行的開戶及認購手續以各代銷銀行的規定為準。 (四)通過證券公司辦理開戶及認購的程序 以下機構投資者開戶及認購程序原則上在本基金的各代銷證券公司均適用。此程序僅供投資者參考,具體程序以各代銷證券公司的規定和說明為準。 1、業務辦理時間 2007年12月17日至2008年1月16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不營業)。 2、辦理開戶及認購手續 (1)資金賬戶的開立 機構投資者在各代銷證券公司申請開立資金賬戶應提供以下材料: ①資金賬戶開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民政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注冊登記證書,上述文件應同時提供復印件(加蓋機構公章); ③授權委托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④經辦人的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基金賬戶的開立 機構投資者在各代銷證券公司開立基金賬戶須提供以下資料: ①開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經辦人的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③授權委托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④證券公司資金賬戶卡。 (3)已開立資金賬戶和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賬戶的投資者無需再開立資金賬戶和基金賬戶,可直接認購本基金(投資者須提供基金賬號)。 (4)提出認購申請 機構投資者在各代銷證券公司認購本基金須提交以下資料: ①認購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③授權委托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④證券公司資金賬戶卡。 投資者還可通過電話委托、自助/熱自助委托、網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認購申請。 五、網上開戶與交易 1、適用對象 興業銀行借記卡持卡人、中國建設銀行龍卡儲蓄卡持卡人、中國農業銀行金穗卡持有人及中國銀聯CD卡持卡人(只限上海地區)。 2、開戶及認購受理時間 2007年12月17日至2008年1月16日(周六、周日及法定節假日照常受理,但該等業務申請算作下一個交易日提交的交易申請),24小時服務(日終清算時間除外)。 3、開戶及認購程序 (1)請參照公布于本公司網站(https://trade.ubssdic.com/etrading/)上的《業務規則》和《用戶手冊》辦理相關開戶及認購等業務; (2)從未開通過本公司網上交易的個人投資者,可持中國建設銀行龍卡儲蓄卡、中國農業銀行金穗卡、興業銀行卡或中國銀聯CD卡(上海地區)直接登錄本公司網站(www.ubssdic.com),根據頁面提示進行開戶操作,在開戶申請提交成功后可直接登錄網上交易平臺進行認購; (3)已經開通本公司網上交易的個人投資者,請直接登錄本公司網上交易系統進行網上認購。 4、注意事項 (1)以上各卡目前僅限個人投資者。 (2)目前中國銀聯CD卡開戶范圍為上海地區,其它卡為全國地區。 (3)個人投資者采用網上交易方式進行基金交易時所發生的銀聯和銀行規定收取的轉賬費用,除本公司另有規定外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興業銀行客服電話:95561 中國建設銀行客服電話:95533 中國農業銀行客服電話:95599 中國銀聯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客服電話:(021)52504520 六、清算與交收 1、投資者無效認購資金將于本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確認為無效后3個工作日內劃入投資者指定銀行賬戶。 2、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認購資金將被凍結在本公司于中國銀行開立的本基金募集專戶中,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利息的具體金額,以注冊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3、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登記由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在募集結束后完成。 七、基金的驗資與基金合同生效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基金的募集期為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 本基金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3個月內,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2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且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人數不少于200人的條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及招募說明書可以決定停止基金發售,并在10日內聘請具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基金管理人應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驗資報告和基金備案材料,辦理基金備案手續,自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基金合同生效。 若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將發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若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時,本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將已募集資金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30日內返還投資人已繳納的認購款項。 八、本基金募集的當事人和中介機構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UBS SDIC FUND MANAGEMENT CO., LTD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4009號投資大廈三樓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4009號投資大廈三樓 法定代表人:施洪祥 設立日期:2002年6月13日 電話:(0755)82904140 傳真:(0755)82904048 聯系人:楊蔓 (二)基金托管人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復興門內大街1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復興門內大街1號 法定代表人:肖鋼 成立時間:1983年10月31日 電話::(010)66594977 傳真:(010)66594942 聯系人:寧敏 (三)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1、直銷機構: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4009號投資大廈三樓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4009號投資大廈三樓 法定代表人:施洪祥 電話:(0755)82904140、82904124 傳真:(0755)82904048、82904056 聯系人:楊蔓、曹麗麗 客服電話:400-880-6868 網站:www.ubssdic.com 2、代銷機構 (1)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復興門內大街1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復興門內大街1號 法定代表人:肖鋼 電話:(010)66596688 聯系人:客戶服務中心 客服電話:95566 網站:www.boc.cn (2)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電話:(010)66107900 傳真:(010)66107914 聯系人:田耕 客服電話:95588 網站:www.icbc.com.cn (3)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5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鬧市口大街1號院1號樓(長安興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郭樹清 電話:(010)67596093 傳真:(010)66275654 聯系人:何奕 客服電話:95533 網站:www.ccb.com (4)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 法定代表人:蔣超良 電話:(021)58781234 傳真:(021)58408842 聯系人:曹榕 客服電話:95559 網站:www.bankcomm.com (5)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西大街131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西大街131號 法定代表人:陶禮明 電話:(010)66599805 聯系人:陳春林 客服電話:11185 網站:www.cpsrb.com (6)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外大街6號光大大廈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外大街6號光大大廈 法定代表人:唐雙寧 電話:(010)68098778 傳真:(010)68560661 聯系人:李偉 客服電話:95595 網站:www.cebbank.com (7)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 辦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 法定代表人:秦曉 電話:(0755)83198888 傳真:(0755)83195109 聯系人:蘭奇 客服電話:95555 網站:www.cmbchina.com (8)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東路5047號深圳發展銀行大廈 辦公地址:深圳市深南東路5047號深圳發展銀行大廈 法定代表人:法蘭克紐曼(Frank Neil Newman) 電話:(0755)82088888 聯系人:林雪霏 客服電話:95501 網站:www.sdb.com.cn (9)深圳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號平安銀行大廈 辦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號平安銀行大廈 法定代表人:黃立哲 電話:(0755)25859591 傳真:(0755)25878304 聯系人:霍兆龍 客服電話:40066-99999(免長途費)或(0755)961202 網站:www.18ebank.com (10)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5號國際企業大廈C座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5號國際企業大廈C座 法定代表人:肖時慶 電話:(010)66568888 傳真:(010)66568536 聯系人:李洋 客服電話:800-820-1868 網站:www.chinastock.com.cn (11)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羅湖區紅嶺中路1012號國信證券大廈 辦公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紅嶺中路1012號國信證券大廈16-26層 法定代表人:何如 電話:(0755)82130833 傳真:(0755)82133302 聯系人:林建閩 客服電話:8008108868 網站:www.guosen.com.cn (12)中信建投證券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66號4號樓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門內大街188號 法定代表人:張佑軍 電話:(010)85130577 傳真:(010)65182261 聯系人:權唐 客服電話:4008888108 網站:www.csc108.com (13)中銀國際證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200號中銀大廈39F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200號中銀大廈39F 法定代表人:唐新宇 電話:(021)68604866 傳真:(021)50372474 聯系人:張靜 網站:www.bocichina.com (14)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號 法定代表人:丁國榮 電話:(021)54033888-2653 傳真:(021)54038844 聯系人;曹曄 客服電話:(021)962505 網站:www.sw2000.com.cn (15)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江蘇大廈A座40—45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江蘇大廈A座40—45層 法定代表人:宮少林 電話:(0755)82943666 傳真:(0755)82943636 聯系人:黃健 客服電話:95565、4008888111 網站:www.newone.com.cn (16)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珠海市吉大海濱路光大國際貿易中心26樓2611室 辦公地址:廣東廣州天河北路大都會廣場36、38、41和42樓 法定代表人:王志偉 電話:(020)87555888轉各營業網點 傳真:(020)87555305 聯系人:肖中梅 網站:www.gf.com.cn (17)湘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長沙市黃興中路63號中山國際大廈12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銀城東路139號華能聯合大廈5樓 法定代表人:陳學榮 電話:(021)68634518 傳真:(021)68865938 聯系人:陳偉 客服電話:400-888-1551;021-51561155 網站:www.xcsc.com (18)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八卦嶺八卦三路平安大廈3樓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八卦嶺八卦三路平安大廈3樓 法定代表人:陳敬達 電話:(0755)22627802 傳真:(0755)82433794 聯系人:袁月 客服電話:95511 網站:www.pa18.com (19)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號 辦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號信達大廈10-14樓 法定代表人:管榮升 電話:(0791)6285337 傳真:(0791)6289395 聯系人:徐美云 網站:www.gsstock.com (20)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商城路61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號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電話:(021)62580818-213 傳真:(021)62674109 聯系人:芮敏祺 客服電話:4008888666 網站:www.gtja.com (21)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南路528號上海證券大廈南塔15-16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南路528號上海證券大廈南塔15-16樓 法定代表人:唐雙寧 電話:10108998 聯系人:劉晨 網站:www.ebscn.com (22)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東路5047號深圳發展銀行大廈25、24、10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深南東路5047號深圳發展銀行大廈10、24、25層 法定代表人:馬國強 電話:(0755)82493561 傳真:(0755)82492187 聯系人:盛宗凌 客服電話:4008888555 網站:www.lhzq.com (23)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淮海中路9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廣東路689號海通證券大廈 法定代表人:王開國 電話:(021)23219000 傳真:(021)63410456 聯系人:金蕓、李笑鳴 客服電話:400-8888-001、(021)962503 網站:www.htsec.com (24)華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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