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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斷基金定投不妥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2日 21:32 《理財周刊》
投資者就是看重基金定投能夠熨平股市波動的特點才來參與的,現在基金公司單方面說變就變了,是不是在忽悠人呢? 文 江南 進入10月份以后,滬深股市的波動明顯增加,能夠準確地抓住高點和低點進行波段性的高手實在不多,更遑論那些掌握信息有限、投資技巧有限的散戶。對于這些投資者而言,比較穩健的一種投資方式就是基金定投,它是一種看重長期回報的理財方式,也很適合那些平時沒時間精力一直關注投資品的人群。長期而言,基金定投不用勞煩投資者操作,很多基金公司也在費率上給予一點小優惠,更重要的是,采用這個方法的投資者會對短期股市波動較不敏感,也就較好地規避了“追漲殺跌”的風險,專心享受經濟整體增長的成果。 但是,這種理財方式也有一個隱藏的重大風險,那就是你選的那個“定投”究竟“定不定”? 據一些媒體報道,在管理層叫停基金申購的同時,部分基金公司連同定投業務也一并暫停了。如大成基金公司發出公告,其旗下的大成創新成長和大成藍籌穩健都暫停申購,并且都停止了定投的業務,而且重新開放的時間也并不知道。讓基民擔心的是,只要投資者賬戶連續三個月沒有扣款,原有的定投業務很有可能會被取消,需要重新簽訂定投協議。這樣一來,原有的基金定投沒有達到投資的目的,反而會有被取消的危險。 在很多網絡論壇里,基民們紛紛質疑這些基金公司違約。記者看了一下相關的法律條文,我國并沒有針對基金定投能不能由基金公司方單方面終止的規定,但是根據現有的基金申購手續來看,所謂“定投”其實就是基民按時把現金存進指定銀行賬戶,然后由銀行向基金公司申購固定數量的基金產品的民事行為。按照這種權利義務關系,基金公司關閉了申購通道,銀行就申購不上,只要及時把款轉回投資者賬戶,似乎也沒有造成什么損失,談不上誰違約誰要賠償的問題。 不過,投資者和基金公司之間的關系顯然不是只有法律契約這么簡單。我們不說“投資者是上帝”的空話,但就“定投”本身的意義來說,基金公司在外面做廣告的時候是不是一筆筆帳算給投資者看,什么你20歲開始投到60歲,只要每年百分之幾的收益,就能有幾百萬財產了云云,投資者就是看重這種穩定、固定、恒定的投資預期才來參與的,現在你單方面說變就變了,當初是不是在忽悠人呢? 還有,我相信那幾家基金公司是“為了投資者好”,在股指相對高位有可能造成短期損失的情況下暫停了定投,但這同樣是有瑕疵的行為。因為,在股市當中,誰也不敢說自己的判斷一定正確,一定能準確預測出股市的高點和地點,包括基金公司在內也不能例外。“定投”的最大好處除了方便就是能熨平股指波動,如果能夠準確地進行高賣低買的波段操作,那還要“定投”干嗎? 再者,如果基金公司對市場高點、低點的預測錯了,那么究竟該由誰來承擔經濟責任呢? 即使退一萬步來說,是管理層叫停了所有申購,包括“定投”業務,(事實肯定不是這樣,因為同期也有其他基金公司開放定投業務的,并非一刀切)難道就簡單地出一紙公告通知大家“不給買了,大伙散吧”就了事了?收了這么多管理費,就不能用更明確、更溫馨的方法來請求投資者的諒解嗎? 基金業的好日子沒過上多久,就學會了壟斷行業朝南坐的作風。最近一年來大量基民抱怨費率越來越高、紛紛取消后端收費等行為,現在更是看不上那些“定投”的小客戶了,須知,到熊市抱團取暖的時候,這些“定投”的客戶正是你最珍貴的資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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