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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訊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8日 08:2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科訊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現將科訊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科訊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及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科訊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會議情況 科訊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于2007年11月9日以現場方式在北京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科訊證券投資基金轉型有關事項的議案》,相關表決結果詳見2007年11月10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上刊登的《關于科訊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結果的公告》。 根據《科訊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持有人大會會議費用由基金資產列支,本次會議費用如下表: 項目金額(單位:元) 律師費50,000 公證費5,000 場地費10,000 合計65,000 二、中國證監會核準情況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于2007年12月6日下發了《關于核準科訊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的批復》(證監基金字[2007]330號),同意科訊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決議內容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科訊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有關規定,同意按照《科訊證券投資基金轉型方案說明書》,對科訊基金實施轉型。 為實施科訊基金轉型方案,同意授權基金管理人辦理本次科訊基金轉型的有關具體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據市場情況確定轉型的具體時間,以及根據《科訊證券投資基金轉型方案說明書》的有關內容對《科訊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進行必要的修改和補充! 三、科訊基金轉型方案實施情況 1、關于科訊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訂 根據《科訊證券投資基金轉型方案說明書》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與基金托管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將《科訊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和《科訊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分別修訂為《易方達科訊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和《易方達科訊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并已報中國證監會審核通過。《易方達科訊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和《易方達科訊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將自科訊基金終止上市之日起生效,原《科訊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和《科訊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將自同一日起失效。 此外,基金管理人已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易方達科訊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規定,擬定了《易方達科訊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已報中國證監會審核,并將于基金集中申購之前公告。 2、關于科訊基金終止上市交易 基金管理人已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科訊基金于2007年12月10日上午復牌,復牌后基金管理人將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上市規則(2007年修訂)》、《科訊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等有關規定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終止上市。上海證券交易所核準基金終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將發布《科訊證券投資基金終止上市公告》。 3、集中申購安排和原科訊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份額贖回 在基金退市及基金份額轉移登記完成后,基金管理人將進行易方達科訊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集中申購。在開放日常申購、贖回后,原科訊基金持有人可辦理份額贖回。 四、備查文件 1、《科訊證券投資基金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公告》(附件一:《關于科訊證券投資基金轉型有關事項的議案》,附件二:《授權委托書》,附件三:《科訊證券投資基金轉型方案說明書》) 2、《關于科訊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結果的公告》 3、中國證監會《關于核準科訊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的批復》(證監基金字[2007]330號) 特此公告 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八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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