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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專戶理財明年一月起實施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1日 02:48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報記者 夏麗華 北京報道 中國證監會日前頒布了《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以及《關于實施<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兩個文件,標志著基金公司為特定客戶提供理財服務即“專戶理財”的試點工作即將展開。 證監會相關人士表示,上述試點辦法將自明年1月1日起實施,監管機關將根據“先行試點,穩步推進,強化監管,防范風險”的原則,嚴格專戶理財業務標準,選擇部分資產管理規模較大、投資管理和運作良好以及內部風險控制制度健全的基金公司進行前期試點,待積累相關經驗后再逐步推廣到整個基金行業。基金公司開展專戶理財業務時,與投資者簽訂的資產管理協議期限一般在1年以上,這也將為我國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帶來相對穩定的資金,對于優化我國資本市場結構具有重要意義。 專戶理財是指基金公司向特定客戶募集資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戶財產委托擔任資產管理人,由商業銀行擔任資產托管人,為資產委托人的利益,運用委托財產進行證券投資的一種活動。 《試點辦法》對開展專戶理財的基金公司做了原則性的要求,凈資產不低于2億元;在最近一個季度末資產管理規模不低于20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匯資產,并已經配備了適當的從事專戶理財的專業人員等。 在業務類型上,試點階段先允許開展5000萬以上一對一的單一客戶理財業務,今后視單一客戶理財業務的開展情況,待條件成熟時再擇機推出一對多的集合理財業務 試點階段先允許開展5000萬以上一對一的單一客戶理財業務,今后視單一客戶理財業務的開展情況,待條件成熟時再擇機推出一對多的集合理財業務 監管層目前正在根據基金公司業務發展的特點,抓緊制訂公平交易制度指引 基金公司開展專戶理財,其投資經理與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不得相互兼任 專戶理財的管理費率、托管費率不得低于同類型或相似類型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費率、托管費率的60%委托財產應當用于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金融衍生品等。委托財產的投資組合應當滿足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時,單個投資組合所申報的金額不得超過該投資組合的總資產,單個投資組合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試點辦法》還特別規定,基金公司應當公平地對待所管理的不同資產,建立有效的異常交易日常監控制度,對不同投資組合之間發生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進行監控,并定期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嚴格禁止同一投資組合或不同投資組合之間在同一交易日內進行反向交易及其他可能導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輸送的交易行為。 基金公司開展專戶理財,應當設立專門的業務部門,投資經理與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的辦公區域應當嚴格分離,并不得相互兼任。 對于專戶理財費用的規定,《試點辦法》提出,專戶理財的管理費率、托管費率不得低于同類型或相似類型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費率、托管費率的60%。 此次頒布的《試點辦法》共五章四十條,還特別針對可能出現的利益輸送、承諾保底收益、惡性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為作了嚴格規定。《通知》則進一步明確了基金公司開展專戶理財須建立十一項專門的管理制度,包括基本管理制度與業務流程,公平交易制度,異常交易監控與報告制度,專戶理財專職人員行為規范,業務崗位設置及職責,業務投資管理制度,內部風險控制制度,業務監察稽核制度,客戶關系管理制度,業務記錄及檔案管理制度,以及危機處理制度。從制度上切實有效防范基金公司在開展專戶理財業務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類風險,保護好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 據了解,監管層目前正在根據基金公司業務發展的特點,抓緊制定公平交易制度指引,力爭在投資管理、交易分配等各個環節公平對待各類投資者。 相關報道: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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