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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修改東吳嘉禾優勢精選混合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8日 11:36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為更好地滿足廣大投資者的理財需求,經與托管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協商一致,東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對東吳嘉禾優勢精選混合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相關條款進行修改,調整基金合同有關基金每年分紅次數上限的規定。具體修訂內容如下: 將原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項下基金收益分配原則中規定“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四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已實現收益的50%!毙薷臑椤盎鹗找婷磕曜疃喾峙浒舜,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已實現收益的50%! 上述修改,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并已履行了規定的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東吳嘉禾優勢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規定。 該項修改自公告日起生效。 投資者可登陸東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www.scfund.com.cn)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021-50509666)咨詢相關情況。 特此公告。 東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 8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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