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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豐證券投資基金2007年第三季度分紅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5日 05:56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公司管理的銀豐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稱“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2年8月15日生效,并分別于2003年6月23日、2003年12月19日、2004年6月28日、2004年12月29日、2005年4月22日、2006年5月24日、2007年4月6日、2007年6月18日,2007年8月30日實施分紅,每10份基金份額已派發現金紅利共計13.6元(暫免征收所得稅)。 截至2007年9月30日,本基金2007年第三季度實現可分配收益為1,144,995,500元。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有關規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經本基金管理人計算并經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復核確認,本公司決定以本基金2007年第三季度實現的可分配收益為準,向基金持有人實施第十次分紅。現將分紅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額派發現金紅利2元(暫免征收所得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600,000,000元。 二、收益分配對象 權益登記日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持有人。 三、收益分配時間 權益登記日:2007年10月30日 除息交易日:2007年10月31日 紅利發放日:2007年11月6日 四、收益發放辦法 本公司將于2007年11月2日16:00前將擬分配的現金紅利款及代理發放的手續費足額劃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銀行帳戶,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應款項后,在2007年11月5日閉市后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現金紅利款劃付給指定的證券公司,投資者可在紅利發放日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其持有的現金紅利暫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計息。一旦投資者辦理指定交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結算系統自動將尚未領取的現金紅利劃付給指定的證券公司,投資者可在辦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個交易日領取現金紅利。 特此公告 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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