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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回應上電轉債事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2日 03:2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記者 安仲文 針對媒體近期關于基金公司上電轉債未能按期操作一事的報道,南方基金新聞發言人昨日正面回應表示,南方基金在事件當日已通過風險準備金彌補了損失。另據其他渠道獲悉,該事件涉及到的三家基金公司將在年報中就該事給予公開批露。 南方基金坦承,公司旗下相關基金所持上電轉債未能按期操作系一個工作失誤。事故發生后,公司對此高度重視,立即采取了主動、及時的措施,有效地保護了每一位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沒有受到任何損失。 據公司新聞發言人介紹,為確保每一位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不受到損失,公司已于上電轉債贖回日當日(8月15日)以風險準備金彌補了全部損失。補償方案以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為原則,即公司用風險準備金按上電轉債贖回登記日(8月14日)收盤價全額彌補。上述方案對基金凈值沒有造成實際影響,有效地保護了每一位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沒有受到損失。 公司表示,繼“上電轉債”事件之后,公司制定了《投資管理責任追究制度》,以強化相關人員責任;同時將進一步完善預警提示系統,形成自動控制與人員控制雙保險;公司已經嚴肅處理了相關當事人,給予了當事人行政和經濟處罰。公司新聞發言人稱,作為金融服務機構,公司始終堅持把持有人利益放在首位的原則,社會大眾及輿論的督導對基金公司來說不是壓力而是動力,將有利于基金公司不斷完善工作,更好地服務大眾。 南方基金公司市場部人士昨日也向記者強調,南方基金的投資者并未因該事件而有所損失,因為南方基金在事件發生當日已經給投資者彌補了損失,維護了投資者的權益。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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