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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盛中信全債指數增強型基金第八次收益分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9日 08: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長盛中信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成立于2003年10月25日,已實現了七次收益分配,累計每10份基金份額派發現金收益4.30元。在之后的運作中,本基金的投資繼續取得了較好的業績,截至2007年9月14日本基金已實現的可分配收益為13,438.90萬元。本著及時回報投資者的原則,本基金決定實施第八次收益分配。根據《長盛中信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經基金管理人計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國農業銀行復核,現將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本基金向全體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額派發現金紅利1.60元進行收益分配。 二、收益分配時間 1、權益登記日:2007年9月24日。 2、除息日:2007年9月24日。 3、派現日:2007年9月26日。 4、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投資者其現金紅利轉換為基金份額的份額資產凈值(NAV)確定日:2007年9月24日。 5、紅利再投資的基金份額可贖回起始日:2007年9月26日。 三、收益分配對象 權益登記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持有人。 四、收益發放辦法 1、選擇現金紅利分紅方式的投資者的紅利款將于2007年9月26日自基金托管賬戶劃出。 2、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投資者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將于2007年9月25日直接計入其基金賬戶。 五、有關稅收和費用的說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字[2002]128號《關于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基金向投資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暫免征收所得稅。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手續費。 六、提示 1、權益登記日申請申購的基金份額不參與本次收益分配,權益登記日申請贖回的基金份額參與本次收益分配。 2、投資者依照前端(基金代碼510080)和后端(基金代碼511080)兩種收費模式購買的本基金份額默認分紅方式均為現金方式。 3、如投資者變更分紅方式,則需依照其持有的基金份額所對應的收費模式分別提交分紅方式變更申請。 4、如投資者在多個銷售機構持有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銷售機構所進行的針對某一收費模式基金份額的分紅方式變更,適用于該投資者持有的所有該收費模式的基金份額。 5、投資者務必在基金權益登記日(不含)前登陸本公司網站(http://www.csfunds.com.cn)或撥打客服電話400-888-2666查詢基金分紅方式是否適合自己的意愿;若要變更分紅方式,請于基金權益登記日(不含)前到銷售機構辦理分紅方式變更手續。 七、咨詢辦法 1、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010)62350088。 2、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國統一客戶服務號碼:400-888-2666。 3、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csfunds.com.cn。 4、本基金銷售機構: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中國農業銀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信金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元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渤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信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恒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泰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德邦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和廣發華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特此公告。 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9月19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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