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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電轉債烏龍:暴露基金風險監(jiān)控缺失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7日 01:36 第一財經日報
吳慧 日前“基金虧損于上電轉債”事件被不少人看作專業(yè)機構投資者一起可笑的“烏龍”。事實上,這一事件在基金行業(yè)內引發(fā)的思考絕不僅僅是“一笑而過”。 根據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部近日向各基金公司和托管銀行發(fā)出《關于部分基金管理公司未按期操作上電轉債事件的通報》,3家基金公司旗下的5只基金,在8月中旬因未能及時轉股或賣出所持有的上電轉債,而被上市公司強制贖回,直接造成了2200萬元的損失。《通報》中指出,此次事件是近年來管理人未能勤勉盡責、操作不當而發(fā)生的較大案例之一,反映出相關投資管理人責任心和風險控制意識薄弱,專業(yè)素質和技能不夠合格。 《第一財經日報》獲悉,上述5只基金的基金經理大多有正在休假、出差調研或國外學習等特殊情況。基金監(jiān)管人士認為,此次事件雖有偶然因素,卻反映了基金風險監(jiān)控體系的缺失。基金公司用風險準備金填補損失的處罰,可使得基金公司吃一塹長一智,迅速建立風險監(jiān)控體系。 基金業(yè)內對此也有頗為激烈的爭論。大部分基金公司人士均認為此事件有較大的偶然因素,并不具備行業(yè)意義。有基金人士表示,可轉債和權證相類似,屬于新的投資品種,基金對此的投資比例非常低,所以一些基金經理對此并不熟悉。也有人認為,有的基金公司將轉債放在固定收益部管理,有的公司放在股票投資部管理,由于轉債的股性強弱不同,很容易造成“兩不管”。 但是一位基金研究人士對整個基金業(yè)提出警告,“烏龍事件”只是冰山一角,轉債的損失是可以精確計算,但股票的投資損失是看不到也無法計算的,“轉債‘烏龍’說明基金仍在炒股階段,投資研究和風險監(jiān)控并無體系可言。”更有人士認為,5只基金的基金經理應該“下課”。 一位基金經理的表態(tài)顯示基金公司內部風險監(jiān)控體系還有待成熟。他表示,基金在日常投資過程中會面臨兩種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上電轉債“烏龍”即屬操作風險,而操作風險是應由風險體系來控制的,而不是基金經理個人能夠避免的。“基金經理的職責就是按照長期投資的原則來組合投資,交易問題就應該有風險體系來監(jiān)控。”而經過十年發(fā)展,基金公司內部股票投資的風險體系已經較為成熟,但是對轉債、權證乃至將來的股指期貨等新品種的風險體系還有待建設。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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