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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擺烏龍 招致2200萬損失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1日 07:50 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
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訊 今年8月14日是上電轉債贖回前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由于贖回價格為103.2元,轉債收盤價為226.58元,投資者如果沒有賣出上電轉債或轉股,而被上市公司贖回,則相當于每張債券損失120多元。 據悉,有3家基金公司旗下的5只基金產品未能及時賣出上電轉債或轉股,從而帶來2200萬元投資損失。監管部門近期下發通知,責成該損失由所在基金公司風險準備金彌補。 這種“烏龍”事件居然同時發生在5只基金身上,表明基金的風險控制有待進一步加強,以免給基金持有人帶來不該發生的損失。 基金公司風險金彌補損失 今年8月14日是上電轉債贖回前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由于贖回價格為103.2元,轉債收盤價為226.58元,以當日上海電力(600021,收盤價10.51元)10.12元收盤價計算,轉股對應價值達到228.44元,投資者如果沒有賣出上電轉債或轉股,而被上市公司贖回,則相當于每張債券損失120多元。 據悉,有3家基金公司旗下的5只基金產品未能及時賣出上電轉債或轉股,從而帶來2200萬元投資損失。業內人士測算,上述基金被贖回的可轉債約為18萬張,占到了被贖回可轉債總張數的三分之二。 據了解,監管部門近期下發通知,明確了部分基金在所投資的上電轉債被贖回過程中損失的處理辦法。3家基金公司旗下的5只基金因未能及時賣出或轉股,造成2200萬元損失,該損失由所在基金公司風險準備金彌補。 基金風險控制有待進一步加強 此次基金“上電轉債事件”屬基金公司風險準備金首次用于彌補投資損失。在去年8月份開始實施的基金公司風險準備金制度中規定,風險準備金在基金管理費中提取5%,用于賠償因基金管理公司違法違規、違反基金合同、技術故障、操作錯誤等給基金財產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的損失,以及證監會規定的其他用途。 由于損失全部由基金公司承擔,上述基金的基金持有人在這次事件中沒有發生任何損失,顯示出基金公司風險準備金制度在保護基金持有人利益上的積極作用。 業內人士分析,此次事件表明了部分基金公司在投資管理和風險控制方面的漏洞。上述基金公司投資部門、交易部門和監察部門在此次事件中都未能及時發現問題,由此造成的損失理應由基金公司自身承擔。 此事件發生后,一些基金公司近期紛紛自查基金投資管理和風險控制中的漏洞,加強對基金公司從業人員的教育,以及密切關注可轉債、權證等相對復雜的金融產品投資中的問題,以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證券時報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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