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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基金一行兩戶 痛失21萬元盈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 08:34 東方早報
早報記者 李克誠 通訊員 張留兵 依中國銀行規定,同一投資者不得同時在該行開立2個或2個以上的基金交易賬戶。而投資者顧女士卻偏偏在該銀行出現了2個基金交易賬戶,并導致其第2個賬戶所購買的基金失敗,造成損失21萬余元。投資者顧女士因此將銀行告上了法庭,提出索賠。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于昨天(15日)受理了此案。 兩年前買的基金被告知無效 滿以為收益頗豐的投資到最后卻是“竹籃打水一場空”。日前,蘇州市民顧女士就遇到了這完全兩個極端的“蹊蹺”遭遇。 據顧女士介紹,2004年9月1日上午,她來到中國銀行蘇州高新區支行的營業網點,要求工作人員為她修改其已在該銀行開設的基金賬戶的客戶資料。同時,她要求購買易積成長基金10萬元。銀行工作人員當場為她購買的該基金開立了交易賬戶,并出具了該基金已經認購的客戶回執。 今年4月12日,顧女士考慮到該基金的獲利和風險情況,持購買易積成長基金的有效憑證前往銀行要求贖回。然而讓顧女士萬萬沒有想到的是,銀行告訴她在2004年9月1日所開的第2個基金交易賬戶為無效賬戶,該基金購買失敗。原因是她在中國銀行購買易積成長基金前已登記了另一個基金賬戶。銀行的理由是,中國銀行于2002年頒布的開放基金零售柜臺交易管理辦法第19條第5款之規定:“同一投資者不得在中國銀行同時開立2個或2個以上的交易賬戶。” 獲利21萬元打水漂 對銀行的解釋,顧女士十分不解。她說:“當時我先是到銀行更改基金賬戶用戶資料,也就是說銀行方面那時肯定是知道我已經擁有了一個中國銀行的基金交易賬戶。隨后我又要求認購10萬元基金,銀行方面又重新給我開設了一個新的基金交易賬戶。” 在顧女士看來,這是銀行工作人員違反了規定,直接導致了她購買該基金失敗,因此銀行負有不可推卸的過錯責任,應賠償其經濟損失。 而根據2007年4月12日公布的易積成長基金的市值是每份3.1627元,扣除認購的手續費1%,可認購的基金數為99000份,因此該基金在2007年4月12日當天的市值為313107.6元。顧女士稱,現在銀行只同意退還給她10萬元及相應的利息,造成了她的經濟損失21萬余元。為此,她向法院起訴,要求銀行賠償其認購基金不成的經濟損失。 早報記者從法院方面獲悉,因“一行兩戶”導致購買基金失敗而引起的索賠案例,此前較為罕見。法院將于近日開庭審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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