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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處罰違法違規非公募基金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 10:09 新華網
新華網上海4月2日專電(記者 葉鋒) 日前,上海市民政局依法作出決定,對上海福島自然災害減災基金會給予責令停止活動的行政處罰。這是2004年6月我國《基金會管理條例》頒布實施以來,上海首次對違法違規非公募基金會作出處罰。 據介紹,上海福島自然災害減災基金會是2004年5月經上海市民政局登記成立的一家非公募基金會。這個基金會在籌備和成立期間,籌備組負責人曾與某國外基金會洽談接觸,并得到這一國外基金會向其提供100萬美元的捐贈承諾。在承諾兌現以前,出于向有關部門登記驗資的需要,這個基金會向他人借款人民幣200萬元。但驗資后不久,這個基金會便將其中的180萬元人民幣劃出歸還他人,造成注冊資金嚴重不足。上述國外基金會又以基金會人事安排、財務管理混亂為由,拒絕履行先前的捐款承諾,致使這個基金會運作經費處于難以為繼的狀態。 同年8月,基金會退租辦公用房,其法定代表人也攜帶基金會公章、登記證書、財務證書等物不知去向,從而導致這個基金會在此后的兩年多時間里未開展正常活動,也沒有依據法律法規參加政府部門的年檢,還產生了65萬元的對外債務,嚴重違反了《基金會管理條例》的有關條款。 為嚴肅法紀,防止對社會產生危害,上海市有關部門對這個基金會作出了上述處罰決定。市有關部門并提請人們注意,在向基金會捐贈錢物、奉獻愛心時,要認清接收對象的資質,發現違規現象要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以免上當受騙。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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