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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著力構建基金銷售制度框架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 08:05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基金銷售業務信息管理平臺技術指引對外征求意見,基金銷售機構內部控制指引即將出臺 證券時報記者 于揚 本報訊 中國證監會基金部近日起草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信息管理平臺技術指引》并對外公開征求意見。《指引》圍繞基金銷售業務信息管理平臺提出了一系列具體和可操作的技術標準。征求意見時間為12月8日至18日。業內人士認為,《指引》的出臺將能正確引導和規范基金銷售業務信息管理平臺的建立和運營,從多個角度幫助解決當前阻礙基金銷售發展的主要問題。 據了解,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信息管理平臺,是指基金銷售機構使用的和基金銷售業務相關的信息系統,具體包括前臺業務系統、后臺管理系統以及應用系統的支持系統。《指引》明確要求,信息管理平臺的建立和維護應當遵循安全性、實用性、系統化的原則:應具備基金銷售業務信息流和資金流的監控核對機制,保障基金投資人的資金流動的安全性;具備基金銷售費率的監控機制,防止基金銷售業務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支持基金投資人適用性原則在基金銷售業務中的運用;具備基金銷售人員的管理、監督和投訴機制。 同時,《指引》還明確,證監會有權通過其基金監管業務信息系統對基金交易和資金安全及其他銷售行為進行監控,并對基金銷售機構的信息管理平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存在重大問題的,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采取相應的監管措施。 據了解,《指引》的起草也是證監會基金部基金銷售監管處成立以來主要推動的一項工作。除了該《指引》外,據悉,《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內部控制指引》也將很快問世,這兩個規則對基金銷售機構的建立及其架構設計將共同構成具體的指導規范。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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