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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股價操縱漸揭露 韓方河案進入司法程序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 10:22 21世紀經濟報道
上海腐敗案落馬高官已陸續進入司法程序。 記者獲悉,10月13日被有關方面叫去“協助調查”的韓方河,已于11月初由紀委移交到上海市檢察院反貪部門偵查,進入司法程序。 與韓幾乎同時被“協助調查”的另外兩人——上海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上海工投”)原總裁王國雄、上海電氣財務公司董事徐偉亦也已進入司法程序,由上海市檢察院偵查(此前10月中旬,張榮坤已經先期進入司法程序)。 隨著韓方河一案的進展,一起發生于2000年初的華安基金與海欣股份(600851.SH)的股價操縱游戲被漸次揭露,從而再度引發各方對公募基金監管問題的關注。 價值208萬元的住宅 知情人士透露,這位有“中國開放式基金第一人”之稱的華安基金原總裁涉嫌從上海沸點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沸點投資”)董事長張榮坤處受賄一套價值208萬元的住宅。 據稱,張榮坤最初向韓方河行賄,只是以其公司屬下的名義購置住宅,免費提供給韓居住。后來將這套住宅過戶到韓方河夫婦名下。 相比韓方河,王國雄顯然“收獲”更大。 王國雄從1998年11月上海工投創立時起就擔任這家集團控股公司的總經理、法定代表人,掌管百億國有資產,直到2002年10月卸任。紀委部門移交給上海市檢察院的線索顯示,王國雄涉嫌從張榮坤處獲得500萬元的好處費。 記者獲知,韓方河、王國雄、徐偉3人涉嫌受賄案進入司法程序后,亦有個別涉案人的家屬開始委托律師為其代理。 按照規定,律師在進入司法程序后即可介入案件,但由于上述案件的特殊性,被聘請的律師還不能以辯護律師的名義與涉案人見面。 “目前只能是從家屬處獲得消息,涉案人聘請的律師還不能從檢察院獲得相關卷宗。整個過程處于敏感保密狀態!币晃恢槿苏f。 4個人的左右手游戲 可靠消息稱,韓、王、徐3人是在10月中旬幾乎同時被紀委部門請去“協助調查”。當時,據傳一同協助調查的共有9人之多。而至11月初,這3人一同進入司法程序,顯示3人的案情有不同尋常的關聯。 消息人士稱,除了都是因張榮坤而涉案,都有巨額受賄外,3人的案情都與海欣股份有關。 確鑿消息表明,今年8月,根據張榮坤供述的線索,中國證監會稽查二局陪同中紀委調查組一行,從相關營業部調出了當年上海電氣等資金參與海欣股份炒作的所有交易記錄。 當年,海欣股份從1999年中的7~8元附近一直兇悍上攻至2001年中的25元上方。 “張榮坤當時就是通過上海電氣、上海工投提供資金,大舉建倉買入海欣股份后,再以這批股票作為行賄籌碼的。”知情人士說。 而為確保海欣股價持續上揚,張榮坤找到韓方河,讓后者高位接盤。 從公開的季度報告中,華安旗下的眾基金公司皆以增發名義入股,但分析人士稱,華安的秘訣在于先從二級市場買入籌碼,至增發時換成增發的股份。“由于信息披露的期限僅為每季度一次,季度之間發生的貓膩便無處可查。” 知情人士稱,張榮坤以此手法,從王國雄、徐偉處獲得資金,又讓海欣的總裁袁永林(也已被請去“協助調查”)做足基本面配合,再輔以華安基金接盤,這出“完美”大戲得以漂亮上演。 2004年底,張榮坤旗下沸點投資、上海工投以及上海電氣通過股權轉讓分別持有華安基金20%股權,將這種關系進一步穩固下來。 誰來監管共同基金 韓方河案進入司法程序,華安涉嫌高位接盤海欣股份的黑幕曝光,使得共同基金監管的問題再受關注。 不得不提華安與韓方河曾有的輝煌。 創立于1998年的華安基金是中國基金業的“行業大佬”,擁有多項行內第一:國內第一只開放式基金的設計者、第一只指數基金的管理者、第一只貨幣型基金的推出者、第一家獲得境外投資資格的基金管理公司等。 今年2月,在《亞洲資產管理》雜志舉辦的2005年度評選中,華安基金管理公司榮獲“2005年中國股票投資業績最佳獎(三年期)”、“2005年中國股票投資業績優勝獎(一年期)”以及“2005年中國資產管理規模增長最快獎”三項殊榮,成為中國內地獲獎最多的基金公司。 截至2006年9月30日,華安管理的資產規模達300.29億元,是國內管理基金資產規模最大的基金公司之一。 而總裁韓方河作為華安的核心人物,其個人也被譽為“中國開放式基金業第一人”。 但也有人對韓的作為持有異議。 “其他基金公司推崇技術派,而華安一直是韓的絕對權威,無人替代!币晃换鹜顿Y總監說,“這客觀上給韓的個人違紀以及華安陷入接盤事件提供了方便”。 也有投資界人士質疑,如果說韓以華安之名,以持有人利益受損為代價,獲取個人代價,華安的投資審核委員會對投資海欣股份是否也應當承擔一部分責任呢? 在當前證券市場中,共同基金屢有驚人之作。諸如高價介入蘇寧電器、天威保變的共同基金們,至今尚在成本價徘徊,而蘇寧的高管們則于近日成功套現近6億元。 更有甚者,共同基金協助游資獲利,與老鼠倉實現利益分成,亦在業內廣為傳播。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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