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查詢:

投資股指期貨基金不宜一擁而入 引入牌照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特約撰稿 翁嘉鳴

  基金如何投資股指期貨令人關注。筆者以為,在基金投資股指期貨準入條件中,根據整體基金公司宏觀情況和微觀的產品特性區別對待,不宜一擁而入。或可發放“大小牌照”—————“公司牌照”和“產品牌照”,以滿足不同需求。

  首先,規模較大的基金公司具有充分的經濟實力和較長的市場浸潤,風控能力較強。它們應該是股指期貨投資的先行軍。

  其次,合資基金公司在期貨投資風險控制上在現階段 可能更優于內資基金一籌。合資公司通過吸收外方股東的先進技術,將可在股指期貨投資上領先一步。

  而對于一些規模較小,成立時間較短的基金公司,現階段還應保持謹慎態度。因為金融期貨產品特有的杠桿特性,使其可以成為短期迅速提高基金業績的有力武器,但也將放大投資的道德風險。有可能導致通過大比例“賭”股指期貨以圖迅速提升基金業績/在后續發行中獲得更大收益的現象。

  所以,筆者以為資產規模(有效資產規模)大(所謂有效資產規模是剔除部分封閉基金在內的由于投資范圍所限無緣參與金融期貨的基金后的資產規模),公司整體資本實力強、風險控制能力強的基金公司是當然的金融期貨投資首批“公司牌照”發放的對象。

  當然,僅從簡單的數量指標———資產規模和經濟實力指標,去篩選投資期貨的對象,也可能有失片面。確實有部分規模居于中等偏下,但產品特性中確實需要金融衍生工具才能真正發揮其產品特色公司,對于整體公司不符合發放“公司牌照”的基金公司,如旗下基金,確實如發揮產品設計原理需要,建議管理層給予放行“產品投資牌照”。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發表評論 _COUNT_條
愛問(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