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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放動力組合基金、收益增長基金與公司其他基金轉換業務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 13:22 華寶興業
為滿足廣大投資人的理財需求,華寶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將從2006年9月15日起開放華寶興業動力組合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華寶興業收益增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與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轉換業務。 基金轉換是指投資人在持有本公司管理的任一開放式基金基金份額后,可將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直接轉換成本公司管理的其他開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額,而不需要先贖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額,再申購目標基金的一種業務模式。 一、適用基金范圍 基金轉換業務適用于本公司已募集和管理的華寶興業寶康系列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寶康系列基金”),包括寶康消費品證券投資基金(代碼:240001,以下簡稱“寶康消費品基金”)、寶康靈活配置證券投資基金(代碼:240002,以下簡稱“寶康靈活配置基金”)、寶康債券投資基金(代碼:240003,以下簡稱“寶康債券基金”)、華寶興業多策略增長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代碼:240005,以下簡稱“多策略增長基金”)、華寶興業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以下簡稱“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包括華寶興業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A(代碼:240006,以下簡稱“現金寶A”)和華寶興業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B(代碼240007,以下簡稱“現金寶B”)、華寶興業動力組合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代碼240004,以下簡稱“動力組合基金”)、華寶興業收益增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代碼240008,以下簡稱“收益增長基金”)。 二、適用投資人范圍 基金轉換業務適用于所有已持有上述任一只基金基金份額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 三、轉換費用 動力組合基金、收益增長基金與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轉換,轉換費用由二部分組成:轉出基金贖回費和轉入基金與轉出基金的申購補差費。 贖回費:按轉出基金正常贖回時的贖回費率收取費用。其中25%歸轉出基金基金財產,其余作為注冊登記費和相關的手續費。 申購補差費:按照轉入基金與轉出基金的申購費率的差額收取補差費。轉出基金金額所對應的轉出基金申購費率低于轉入基金的申購費率的,補差費率為轉入基金和轉出基金的申購費率差額;轉出基金金額所對應的轉出基金申購費率高于轉入基金的申購費率的,補差費為零。 根據公司于2005年8月5日刊登的《關于華寶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旗下基金轉換業務的公告》,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包括寶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增長基金、現金寶)的轉換,除按以下規定收取轉換費外,不另外收取申購費和贖回費: 1、寶康消費品基金、寶康靈活配置基金、寶康債券基金、多策略增長基金之間轉換:轉換費率為0.4%,25%轉換費計入轉出基金財產,其余用于注冊登記等費用。 2、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轉換成其他基金:投資人持有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基金份額90個自然日以上(含90個自然日)的基金份額的轉換費率為轉出的基金金額申購轉入基金所對應的申購費率的80%。持有時間少于90個自然日的基金份額的轉換費率為轉出的基金金額申購轉入基金所對應的申購費率。 3、寶康消費品基金、寶康靈活配置基金、寶康債券基金、多策略增長基金轉換成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寶康消費品基金、寶康靈活配置基金、多策略增長基金轉換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轉換費率為0.4%,其中轉換費的25%計入轉出基金財產,其余用于注冊登記等費用。寶康債券基金轉換成華寶興業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轉換費率0.25%,其中轉換費的25%計入轉出基金財產,其余用于注冊登記等費用。 計算基金轉換費用所涉及的贖回費率和申購費率均按正常費率執行。 四、基金轉換的程序 1、基金轉換的申請方式 基金份額持有人必須根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銷售代理人規定的手續,在開放日的交易時間段內提出基金轉換申請。 2、基金轉換申請的確認 基金管理人以收到基金轉換申請的當天作為基金轉換申請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對該交易的有效性進行確認。投資人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轉換申請的網點進行成交查詢。 基金份額持有人申請轉換時,基金管理人按先進先出的原則對該持有人基金賬戶在該銷售機構托管的基金份額進行處理,即先確認的份額先轉換,后確認的份額后轉換。 五、基金轉換的數額限制 基金轉換遵循“份額轉換”的原則,轉換申請份額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從寶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增長基金、動力組合基金、收益增長基金轉出,單筆轉換申請份額不得低于100份;從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轉出,單筆轉換申請份額不得低于1000份。因為轉換等非贖回原因導致投資人在銷售機構(網點)保留的基金份額余額少于該基金最低保留份額數量限制的,注冊登記機構不作強制贖回處理。 六、重要提示 1、基金轉換只能在同一銷售機構進行。轉換的兩只基金必須都是該銷售機構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 2、自2006年9月15日起,投資人可在本公司直銷網點辦理公司管理的所有基金的轉換業務,可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寶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增長基金、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收益增長基金之間的轉換業務。其他銷售機構基金轉換業務的具體辦理時間、流程以銷售機構及其網點的安排和規定為準。 3、本公司新發基金的轉換業務規定,以屆時公告為準。 4、本公司有權根據市場情況或法律法規變化調整上述轉換的程序及有關限制,但應最遲在調整前3個工作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告。 5、本公司管理的基金的轉換業務規則的解釋權歸本公司。 特此公告。 華寶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二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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