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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銀施羅德穩健基金開放贖回業務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 05:26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交銀施羅德穩健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已于2006年6月14日正式生效。根據《基金合同》、《交銀施羅德穩健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以下簡稱“《招募說明書》”)的有關規定,經本公司申請并獲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證所”)上證債字[2006]36號文同意,交銀施羅德穩健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自2006年8月28日起開始辦理日常場外和場內贖回業務(基金簡稱:“交銀穩健”;基金代碼:前端519690,后端519691)。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為契約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管理人為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冊登記機構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基金托管人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建設銀行”)。 2、本公告僅對本基金開放贖回的有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刊登在2006年4月29日《上海證券報》、2006年5月8日《中國證券報》、2006年5月9日《證券時報》上的《招募說明書》。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或相關代銷機構查閱《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等相關資料。 3、為確保投資者能夠及時準確地收到對賬單,請投資者注意核對開戶信息是否準確、完整。如需補充或更改,請及時到原開戶網點更正相關資料或致電本公司客戶熱線021-61055000。 4、有關本基金開放贖回的具體規定若有變化,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一、投資者范圍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二、銷售機構 投資者可以通過本公司的直銷機構和代銷機構辦理本基金日常贖回業務。 1、直銷機構: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交通銀行大樓二層(裙)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交銀金融大廈 郵政編碼:200120 傳真:021-61055054 電話:021-61055023 聯系人:彭婭 客戶服務熱線:021-61055000 公司網站:www.jysld.com 2、場外代銷機構 投資者通過以上直銷機構和場外代銷機構辦理本基金日常贖回業務的基金簡稱為“交銀穩健”,基金代碼為519690(前端),519691(后端)。 3、場內代銷機構 場內代銷機構是指可以通過上證所場內系統辦理相關業務的有資格的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目前場內交易只支持前端收費基金的申購和贖回。場內贖回需遵守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則。具體名單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瑁簦簦穑海鳎鳎鳎螅螅澹悖铮恚悖睿螅螅澹穑铮颍簦幔欤穑螅瑁螅瑁瘢纾撸螅辏辏簦辏螅。 投資者通過場內代銷機構辦理本基金日常贖回業務的基金簡稱為“交銀穩健”,基金代碼為519690。 4、代銷機構或網點的地址和聯系方式等有關信息,請詳見《交銀施羅德穩健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及其他有關增加代銷機構的公告。 5、基金管理人將適時增加或調整直銷機構和代銷機構,并及時公告。 6、未開設銷售網點地區的投資者,及希望了解其它有關信息的投資者,可以登錄基金管理人網站(http://www.jysld.com或http://www.bocomschroder.com)或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中心電話021-61055000進行查詢。 三、贖回業務辦理時間 本基金辦理贖回的開放日為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體業務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時間(本公司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由于各基金銷售機構系統及業務安排等原因,開放日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可能有所不同,投資者應參照各基金銷售機構的具體規定。 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具體業務辦理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并公告。 四、贖回的數額限制 1、本基金按照份額進行贖回。場外贖回時,贖回的最低份額為100份基金份額;場內贖回時,贖回的最低份額為100份基金份額,同時贖回份額必須是整數份額,并且單筆贖回最多不超過99,999,999份基金份額。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將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贖回,但某筆贖回導致在銷售機構持有的基金余額不足100份時,基金管理人有權將基金份額持有人在該銷售機構持有的基金剩余份額一次性全部贖回。 2、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贖回的數額限制;鸸芾砣吮仨氃谡{整前依照《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和公司網站上刊登公告。 五、贖回費 1、贖回費用由基金贖回人承擔,贖回費用的25%歸基金資產,其余部分作為注冊登記等其他必要的手續費。贖回金額為按實際確認的有效贖回份額乘以申請當日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計算的贖回價格并扣除相應的費用,贖回金額單位為“元”,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由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本基金的贖回費率如下: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調整贖回費率,最新的贖回費率在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列示。費率如發生變更,基金管理人應于新的費率開始實施前依照《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和公司網站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份額凈值公告 自2006年7月24日始,本公司已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有關規定,通過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各銷售機構的指定網點營業場所、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本公司網站等媒介公布上一個基金開放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日)的基金份額凈值,敬請投資者留意。 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投資者購買本基金并不等于將資金作為存款存放在銀行或存款類金融機構,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前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和《基金合同》。 特此公告。 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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