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此頁面為打印預覽頁 | 選擇字號: |
|
\n';
//判斷articleBody是否加載完畢
if(! GetObj("artibody")){
return;
}
article = '
\n'
+ GetObj("artibody").innerHTML;
if(article.indexOf(strAdBegin)!=-1){
str +=article.substr(0,article.indexOf(strAdBegin));
strTmp=article.substr(article.indexOf(strAdEnd)+strAdEnd.length, article.length);
}else{
strTmp=article
}
str +=strTmp
//str=str.replace(/>\r/g,">");
//str=str.replace(/>\n/g,">");
str += '\n 文章來源:'+window.location.href+'<\/div><\/div>\n';
str += '\n |
此頁面為打印預覽頁 | 選擇字號: |
|
不支持Flash
|
|
|
基金公司管理層持股細則即將出爐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 09:03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知情人士透露,該細則已上報有關部門,有望在未來2至3月內被批準 見習記者 吳清樺 本報訊 基金公司管理層持股破冰在即。據知情人士透露,備受業界關注的基金公司管理層持股細則已經上報相關部門,并有望在未來2至3月內被批準。業內人士建議,由于股權激勵方案需要兼顧各方利益,解決股權定價、股權退出機制等難題,因而各基金公司應根據自身條件,不宜蜂擁而上。 兩家公司已上報具體方案 在地方證券業協會的大力推動下,南方地區已有6家基金公司已制定了詳細的管理層持股方案,分別是南方、博時、易方達、招商、景順長城和銀華基金管理公司。據知情人士透露,最新進展是,其中兩家基金公司已向監管層提交具體的持股方案,等待監管部門的批準。 早在今年6月,證監會基金部召集13家基金公司負責人開會,初步探討基金公司“股權激勵”辦法,并最終定調,基金公司管理層持股上限不得超過20%。這13家基金公司名單囊括了華夏、嘉實、長盛、建信、匯添富、易方達、招商、南方、博時、景順長城、泰信、益民以及廣發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公司管理層持股的細則已經制定完畢,正等待批復。”知情人士表示,只有相關細則出臺后,基金公司才能夠正式啟動管理層持股方案。據悉,目前一切進展較為順利,有希望在2至3月內批復。 股權激勵不宜蜂擁而上 業內專家普遍指出,推行股權激勵意義重大,尤其是在當前牛市到來,大部分基金公司業績實現了跨越式的增長。銀河證券研究員王群航認為,為維持較高的增長率,留住人才,改變“短視”行為,實現整個公司的長期穩健的發展,此時,基金公司推行股權激勵機制,為大勢所趨。 王群航還指出,股權激勵對象應包括基金公司核心管理層,以及投資研發等對公司業績有所貢獻的骨干中層。 但是,有研究人員指出,股權激勵不宜蜂擁而上,各基金公司應根據自身情況,選擇恰當時機推出。在股權激勵方案中,如何平衡管理層與股東的利益關系;由于公司業績的成長性無法預測,如何為股權定價,并確定一個令各方滿意的股權份額分配給管理層實現激勵;如何實現股權的推出等,都是制作方案過程中的難題。股權激勵方案應在各方意見達成一致后,適時推出。他還提及,最早嘗試股權激勵的一家基金公司,之所以未能成功,主要因為未能取得大股東的支持。 早已獲政策支持 此前已有媒體報道,監管層方面正在制定基金公司員工持股的《細則規定》,對于基金公司上報的員工持股方案最主要的幾點規定是:首先,基金公司員工持股不能超過基金公司總股本的20%;第二,在拿到股權的員工離職之前,需將股權按公司原先約定價值歸還;第三,基金公司員工持股方案必須獲得股東會表決通過。 據了解,目前,股權激勵已獲得相關政策的原則性支持。證監會今年6月23日公布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治理準則(試行)》第八章《激勵約束機制》第八十五條中這樣規定:“公司應當建立公正、透明的經理層人員、督察長和其他員工績效評價的標準和程序,并可以根據基金行業的特點建立股權激勵等長效激勵約束機制。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發表評論 】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