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信用違約互換(Credit Default Swap,CDS)又稱為信貸違約掉期,也叫貸款違約保險,是目前全球交易最為廣泛的場外信用衍生品。ISDA(國際互換和衍生品協會)于1998年創立了標準化的信用違約互換合約,在此之后,CDS交易得到了快速的發展。信用違約互換的出現解決了信用風險的流動性問題,使得信用風險可以像市場風險一樣進行交易,從而轉移擔保方風險,同時也降低了企業發行債券的難度和成本。
貸款違約保險的內容是:
理論流程:
定義:
A:申請貸款者
B:放貸者(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
C:保險提供者
A向B申請貸款,B為了利息而放貸給A,放貸出去的錢總有風險(如A破產,無法償還利息和本金),那么這時候C出場,由C對B的這個風險予以保險承諾,條件是B每年向C支付一定的保險費用。如萬一A破產的情況發生,那么由C補償B所遭受的的損失。
實際流程:
定義:
e:CDS的標的債券或對應的打包后的貸款
f:CDS購買方(金融機構,在中國內地只能是具有銀監會批準資格的商業銀行)
g:CDS交易對手方,CDO購買方(金融機構,在中國內地只能是具有銀監會批準資格的商業銀行)
在CDO交易過程中,該CDS的標的債券為e, CDS中規定了被保險的標的債券的金額和CDS購買方f為該被保險部分金額每年應支付給CDS賣出方g(即CDO買入方)的費用,如果CDS對應的標的債券e沒有出現違約,則f給g的費用變為g的利潤,如果e出現違約,則違約部分的金額由g支付給f。f,g互相作為CDS交易對手方,均不需要持有e。所以CDS也是一種對賭合約,對賭內容就是CDS對應的標的債券e會否違約。
信貸違約掉期是一種新的金融衍生產品,類似保險合同。債權人通過這種合同將債務風險出售,合同價格就是保費。如果買入信貸違約掉期合同被投資者定價太低,當次貸違約率上升時,這種“保費”就上漲,隨之增值。
CDS(信用違約掉期)是一種發生在兩個交易對手之間的衍生產品,類似于針對債券違約的保險。CDS的購買者通常向賣方付款,購買某種債券如果違約,可從賣方獲得的賠償,合同可能長達一至五年。其價格以BP表示,價格越高代表雙方認為債券違約的可能性越大。1000個BP即相當于1標準合同為針對1000萬美元的債券,每年要付年保險費100萬美元。
CDS也常常會被對沖基金、投資銀行等用于對賭某家公司的未來是否會破產,而交易者并不真的持有某家公司的債券。美國CDS的市場規模巨大,覆蓋的債券和貸款的市場高達62萬億美元。
在CDS合約中,CDS買方定期向CDS賣方支付一定的費用,這個費用一般用基于面值的固定基點表示。如果不出現信用主體違約事件,則CDS賣方沒有任何現金流出;而一旦信用主體出現違約,CDS賣方有義務以現金形式補償債券面值與違約事件發生后債券價值之間的差額,或者以面值購買CDS買方所持債券。CDS賣方可由主承銷商或商業銀行等第三方來擔任,并且可以在銀行間市場或其他市場進行CDS的交易,從而轉移自身的擔保風險。
在企業債券發行中引入信用違約互換,可以實現企業、CDS買方、賣方三方的共贏。對企業來說,通過發行附有CDS的企業債券,不僅可以降低債券的發行門檻,擺脫對銀行擔保的依賴,而且有利于提高債券的信用等級,降低融資成本。從CDS買方角度看,通過支付一定的費用可以實現對企業信用風險的有效規避,獲取穩定的收益。從CDS賣方來看,公司通過收取相應費用實現自身的收益,并且可以通過出售CDS進行擔保風險的對沖。
同時,在企業債券發行中引入違約擔保互換,有助于促進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和完善。首先,CDS轉移了企業債券的擔保風險,使銀行系統風險下降,從而保障了銀行資產的安全性;其次,CDS推動了我國債券品種的多樣化,豐富了債券市場的投資產品,為市場提供了多樣化的投資工具,可以滿足不同風險偏好投資者的需求;再次,CDS對于我國創新金融產品,發展真正意義的信用產品,對于市場對信用風險定價的重視都會起到積極的作用。其交易將實現固定收益類產品的信用風險在買賣雙方之間的轉移。在交易中,CDS的買方按標的資產面值的一定比例定期向賣方進行支付,直到到期或指定的違約事件的發生為止。而賣方在違約事件發生時或在到期日向買方支付標的資產的面值。(摘自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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