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滾雪球式的操作,有虧有賺,但到底虧多少,林曉雅自己也沒個準數。案發后,據她“估計”虧損約有5000余萬元。林曉雅對辦案人員說,如果在炒匯過程中冷靜地操作,有時也會賺不少,虧錢都是發生在客戶催要資金的時候。此時,沖動情緒占上風,她總想最大限度地利用這筆即將要“還”給客戶的資金,所以不計后果瘋狂操作,結果就是虧得一塌糊涂。
保證金是指在期貨交易中,交易者必須按照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繳納資金,作為履行期貨合約的財力擔保。保證金炒匯就是投資者以銀行或經紀商提供信托進行外匯交易。銀行或經紀商一般可以提供90%以上的信托,換言之投資者只要持有10%左右的保證金就可進行外匯交易。
口本報記者 范躍紅
通訊員 李 昌
“百佳文明市民”、“巾幗文明示范崗”、省級“服務標兵”,各類“先進工作者”、銀行“技能型人才”以及以其名字命名的工作室……罩在林曉雅頭上的光環著實不少。這位23歲當上某銀行一分理處副主任,30歲當上某銀行一支行副行長的行業明星,身份卻在“瞬息”間來了個大逆轉。因涉嫌詐騙罪,身為某銀行浙江分行溫州支行副行長的林曉雅日前被溫州市甌海區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而此時,她剛出生的孩子尚未滿2個月……
據承辦此案的檢察官介紹,林曉雅案的具體案情、準確涉案金額有待進一步偵查。目前,甌海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林曉雅依法批準逮捕,至于她是否涉嫌其他罪名,需查清全部犯罪事實后才能最終確定。
保證金炒匯
今年9月18日,林曉雅接到客戶康某的電話。康某在電話里說,他委托林曉雅經辦的委托理財金200萬元,在銀行里查詢不到記錄。林曉雅只是靜靜地聽著對方說話,沒有作出任何回應。她知道,自己詐騙客戶資金的事兒再也瞞不住了,單位肯定會很快向有關部門報告。放下電話,林曉雅起身到公安部門投案自首。
“當時,我情緒很差,思想斗爭很激烈。家里人看出我情緒不好,還以為我在坐月子時,健康出了問題。”林曉雅回憶說。
2006年5、6月間,剛換了新崗位的林曉雅對保證金炒匯產生了興趣。
開始操作時,林曉雅還比較謹慎,選擇了保證金比例10%的檔次,也就是用1萬元保證金買賣10萬元外匯。林曉雅用自己的10余萬元積蓄進行操作,很快就虧完了。林曉雅又向父親借了幾十萬元,同樣是血本無歸。像所有賭徒一樣,輸紅了眼的林曉雅,選擇保證金比例只有0.5%的檔,也就是1萬元保證金可炒200萬元的外匯。與此同時,她把目光投向了客戶委托銀行的委托理財金。
林曉雅沒有按照規定將客戶的委托理財金存到銀行指定賬戶,而是通過不入賬的辦法,將資金直接劃入自己的賬戶用于炒匯。這些錢因為沒有經過銀行,所以銀行監管不到,而客戶卻誤以為錢還在銀行里。這筆資金如果在炒匯過程中虧了,林曉雅便動員客戶把“存”在銀行里的錢轉出來借給自己。
這樣滾雪球式的操作,有虧有賺,但到底虧多少,林曉雅自己也沒個準數。案發后,據她“估計”虧損約有5000余萬元。林曉雅對辦案人員說,如果在炒匯過程中冷靜地操作,有時也會賺不少,虧錢都是發生在客戶催要資金的時候。此時,沖動情緒占上風,她總想最大限度地利用這筆即將要“還”給客戶的資金,所以不計后果瘋狂操作,結果就是虧得一塌糊涂。
“信任”的背后
林曉雅說,她能騙取客戶那么多資金,不是因為自己是銀行支行副行長,而是在工作中積累的人脈,靠的是往日的服務質量。林曉雅已記不清,從進入銀行工作開始,她幫助過多少客戶特別是不識字的老人填寫存取款單據。就這樣一來二去,許多人對林曉雅產生了信任,有把存折放在她手上的,有從國外匯外幣到銀行委托她幫助結匯的,還有把身份證復印件放在她辦公室的……而林曉雅從來沒出過差錯。即便是調換工作崗位,林曉雅也不需要打招呼拉存款,許多老客戶自己就會跟過來。林曉雅提出借錢,有的客戶出借的比她要求的還多。300、500萬元,只要林曉雅開口沒有“拿不到”的,最多時,一個客戶曾借給她2000余萬元。
隨著炒匯過程中虧損越來越大,需要頻繁拆東墻補西墻,林曉雅隨便編個借口,一個電話,還是有人會把上百萬元的資金借給她。
“過早”暴露有點兒“遺憾”
“如果是10萬元的現金經我手虧掉了,我一定會很害怕。可這幾千萬元的虧損都是數字來往,多個零少個零,麻木了。”林曉雅對辦案人員說,“我平時沒什么花費,不追求奢華享受。除了在單位就是在家中,本來可以是個平凡充實而幸福的上班族。”
要是沒有“出事”,這位職業高中畢業的銀行支行副行長,如果順利通過答辯,今年年底前就可以取得碩士學位。案發前,林曉雅關于金融管理的答辯論文已準備好了……而現在,一想到年幼的兒子,林曉雅就會淚流滿面。
林曉雅時常會回憶起自己在境外開設賬戶炒匯的經歷。她告訴辦案檢察官,自己對于炒匯知識的了解,很大一部分是通過QQ與網友聊天得到的。起初在境外開設賬戶炒匯,是通過一個叫馬可(化名)的中介。對方將合同寄過來,林曉雅填好后再寄回去。馬可將賬號和初始密碼告訴她,便可以操作了。后來,林曉雅以相同的方法還利用其他中介交易平臺開戶炒匯。
林曉雅說,剛開始炒匯自己“大概”有5、6個賬戶,用過后不用也就忘記了,至案發,她先后開設的賬戶大約有20來個。讓林曉雅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的是,她有時會用人民幣到黑市上購買外匯,通過地下渠道匯到炒匯賬戶上。
除了后悔之外,林曉雅對自己“過早”暴露有點兒“遺憾”。“要是能繼續‘捂著’,興許能賺回來以彌補虧空。”
■記者手記
兩大問題值得深思
這起因通過保證金炒匯造成巨額虧損無法償還,便以委托理財產品、拉存款、高利息回報的投資為誘餌,騙取客戶巨額資金的特大炒匯詐騙案,至案發時,尚有數千萬元資金無法追回。此案的發生,對當地民間資本市場猶如一場大地震,也使銀行的管理遭遇了信用危機。辦案檢察官指出,此案的發案原因和特點,都反映出當前經濟環境下民間資本和銀行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投資渠道收窄,民間資本何去何從?
據林曉雅交代,她從客戶處騙取資金的金額達8000余萬元,但被害人僅有20人(目前已查證涉案金額5000余萬元,被害人17人),被害人一次性被“借款”或“委托理財”的數額動輒上百萬元,有的甚至是上千萬元,由此可見當地民間資本的雄厚。
溫州民間資本數額之大和在投資領域之活躍,一直備受矚目。但自2008年以來,由于股市低迷、房價走向不明,再加上國家對經濟采取了宏觀調控,使得儲蓄成為民間資金的首選,大量民間資本以各種形式“回歸”銀行。據中國人民銀行溫州中心支行的調查數據顯示,2008年底,溫州各項人民幣存款余額4045.46億元。
正是在這種背景下,使得林曉雅作案的對象的范圍更為廣泛,資金來源更為充足。此案的被害人大多是甌海區的僑眷,他們的親屬在國外務工,有著不錯的收入。因此,當林曉雅對被害人稱,銀行有一種委托理財產品,利率高于普通銀行存款利率時,一些投資心切的被害人只靠一張欠條,就將幾百萬元資金交給林曉雅,結果血本無歸。
銀行管理失控,客戶風險誰來埋單?
從此案的發案原因看,被害人盲目信任林曉雅固然是一個方面,但銀行管理松懈、有章不循也給林曉雅提供了可乘之機。
比如,銀行規定,客戶辦理大額轉賬或取款需要出示身份證原件,但到了林曉雅手上,只憑身份證復印件就可以辦理。再如,銀行委托理財產品合同印章是由專人管理的,未經同意他人不得使用,但林曉雅卻能很方便地在合同上蓋上印章。此案中,當被害人把錢交給林曉雅委托其“理財”或“投資”時,她都能按照銀行正規的手續辦理相關合同,并將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由被害人保管。當合同到期時,林曉雅會依約將利息支付給被害人,謊稱是銀行還本付息。如此使得客戶深信不疑,才不斷將錢交給林曉雅。
銀行系統都有較為健全和嚴格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但如果管理不力,監督失控,不僅規章制度發揮不出風險防范作用,銀行本身所具有的特殊信用反而會被不法分子所利用,林曉雅案的發生就是一個例證。因此,銀行系統在建立各種規章制度的同時,應當按照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原則,切實加強內部監督和管理,把所有業務和各個環節都嚴格置于規章制度的規范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