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銀監會再停外匯保證金交易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3日 17:10 北京晚報
80%到90%投資者處于虧損狀態,形近賭博 本報訊(記者 熊焱)銀監會昨天下發《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辦外匯保證金交易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銀行在相關管理辦法發布前不得開辦或變相開辦外匯保證金交易業務。 通知稱,在本通知發布前已開辦外匯保證金交易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再向新增客戶提供此項業務,不得再向已從事此業務客戶提供新交易(客戶結清倉位交易除外)。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經初步了解,雖然銀行開辦此項業務均能盈利,但目前投資者從事外匯保證金交易業務虧損的比例很高,當前80%甚至90%的投資者都處于虧損狀態。這種參與者高損失、低盈利的概率狀況已近似于“賭博”。 上世紀90年代初金融市場曾經出現一股外匯保證金交易熱,但由于缺乏監管,加上參與者對這項業務一知半解,很多個人和機構損失慘重。1994年8月,四部委聯合發出通知,叫停了這項業務。但以2006年11月交通銀行在全國范圍內開通“滿金寶”保證金交易系統為標志,此項業務重新開通。2007年2月,中國銀行在部分地區開通 “保證金外匯寶”,今年2月,民生銀行在全國范圍內開通“易富通”。 外匯保證金交易業務具有杠桿交易性質,其主要特征是:投資者實際投資一定數量資金,作為交易保證金后,便可按一定的杠桿倍數將保證金金額進行放大,從而使實際進行的外匯交易的合同金額超出投資者實際投資的交易保證金金額。 例如,在保證金交易杠桿比例為50倍時,假設投資者預期歐元將上漲,其實際投入1萬美元作為保證金,即可買入合同價值為50萬美元的歐元。當歐元兌美元匯率上漲2%時,投資者將盈利1萬美元,按實際投入金額計算,收益率為100%,但當歐元兌美元匯率下跌2%時,投資者將虧損1萬美元,實際投入的本金將全部虧光。 目前,境外銀行開辦此項業務的杠桿倍數一般為10倍左右。一位外匯投資者表示:“保證金比例太高,很多人風險意識不夠,連銀行人員都會出現爆倉。”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