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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央行繼續貨幣互換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5日 09:51 金匯通
9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在東京與日本銀行總裁福井俊彥續簽了中日雙邊貨幣互換協議。該協議于2002年3月28日在《清邁倡議》下由兩國中央銀行簽署,對加強東亞區域金融合作、維護地區金融市場穩定以及促進東亞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央行在公告中指出,此次續簽體現了中日雙方進一步增強互信和在提升本地區金融風險和危機防范能力建設方面增進合作。 此外,周小川行長與福井俊彥總裁還在雙邊會談中就兩國最新經濟(行情論壇)金融形勢、全球金融熱點問題以及其他雙方共同關心的問題交換了意見。日央行就此發表聲明,但聲明未透露交談詳情。估計主要議題為美國次級房貸問題引發的全球金融市場動蕩及其對各國實體經濟的影響等。 福井俊彥就日本央行19日放棄加息的決定及對日本經濟的看法作了說明;而中國經濟高速發展所伴隨的通脹風險及外匯市場上的人民幣政策等問題可能也是雙方討論的議題之一。 2000年5月,在泰國清邁舉行的東盟與中日韓(10+3)財長會通過了關于建立貨幣互換協議網絡的《清邁倡議》。該倡議決定擴大東盟原有貨幣互換網絡的資金規模,并號召各成員建立雙邊貨幣互換。 所謂貨幣互換,是指雙方以一定金額的一種貨幣與其他貨幣相交換,并于將來連本帶利歸還這些貨幣的協議安排。通常,訂約一方(如某公司、銀行、主權國家或是超國家組織)以特定條款和條件借入一種貨幣,而訂約的另一方則以不同的條款和條件借入另一種貨幣,然后訂約雙方交換其來自資本市場發行的凈收入并同意償付彼此的債務。 業內專家表示,此舉是使各國政府在面臨資本突然外流和其他波動時能夠利用鄰國的資源,維護本國和地區金融穩定。 來自:國際金融報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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