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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等三部委聯合調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清單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 23:22 世華財訊
針對各地在執行中反映的問題,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就若干商品出口退稅率清單調整問題作出補充規定。 據新華網1月18日報道,中國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近日聯合發布通知,就若干商品出口退稅率清單調整問題作出補充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網站上發布的《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指出,去年,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調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和增補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的通知(財稅〔2006〕139號文件)。針對各地在執行中反映的問題,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近日作了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包括: (一)仍適用原退稅率的商品。在“降低出口退稅率商品清單”中,舊衣物、不銹鋼錠及其他初級形狀產品等商品仍適用原退稅率; (二)在“降低出口退稅率商品清單”中刪除序號1081稅則號75040010的“非合金鎳粉及片狀粉末”和序號1082稅則號75040020的“合金鎳粉及片狀粉末”兩種商品; 。ㄈ┰凇敖档统隹谕硕惵噬唐非鍐巍敝行蛱枮964、稅則號為72172000的“鍍或涂鋅的鐵或非合金鋼絲”退稅率應為8%。 新的通知還調整了“降低出口退稅率商品清單”中的部分稅則號、“提高出口退稅率商品清單”中的部分稅則號和商品名稱,明確了財稅〔2006〕139號文下發之前已經取消出口退稅的商品目錄。 近年來,為了促進對外貿易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中國積極調整出口退稅政策,其中包括通過降低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率,限制高能耗等初級產品的出口。 (孫海琴 編輯)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世華財訊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若資料與原文有異,概以原文為準。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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