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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出臺外匯管理新規 境內個人可買賣境外股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3日 04:10 都市快報

  記 者 吳小敏

  本報訊 從下個月起,市民到銀行辦理外匯業務就要遵守新的規定了。日前,央行發布了《個人外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個人外匯管理政策進行了調整與改進,放寬了多項管理政策。個人結匯將取消單筆限額管理,轉而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個人現鈔賬戶和現匯賬戶也不再區別對待。不過杭城銀行人士表示,仍有一些細節問題尚待明確。

  境內個人可買賣境外股票

  《辦法》規定,境內個人在履行必要的核準、登記手續后,可進行符合國家規定的境外投資。境內個人可通過銀行、基金公司等具有相應業務資格的境內金融機構,進行境外股票、債券等金融產品的買賣。

  目前,內地居民只能通過各家金融機構推出的QDII(代客境外理財)產品等少數渠道,參與海外金融市場的投資。《辦法》實施后,個人將獲得更寬的渠道、更多的模式參與海外各類市場的投資。

  外幣兌人民幣取消單筆限額

  據工行有關人士介紹,以往個人結匯實行限額管理,1萬美元以下的可以憑身份證直接到銀行結匯,1萬至5萬美元需要提供其他材料憑證才能辦理,而5萬美元以上的需要外匯局審批。而新《辦法》則簡化個人結匯手續,從2月1日起,個人結匯將實行總額管理,凡是在年度總額內的,憑本人身份證件直接在銀行辦理,不需提供外匯來源的證明材料。

  為方便居民個人購匯用匯,從去年5月起,我國境內個人購匯已經開始實施年度總額管理,目前額度設定為每年2萬美元。《辦法》規定,超出這一購匯限額的,個人只要能提供相關的對外貿易資料,比如貿易合同等,就可以申請所需要的結、售匯額度。

  現鈔現匯賬戶不再區別對待

  另有一點必須引起手中持有外幣現匯或現鈔市民注意,《辦法》規定,從今年2月1日起,將不再區分傳統的現鈔賬戶和現匯賬戶,對個人非經營性外匯收付統一通過外匯儲蓄賬戶進行管理,從而簡化了個人外匯資金存取和劃轉的手續。

  據了解,目前市民購買B股、QDII、旅行支票,或辦理匯款時,銀行都會要求市民辦理一個“鈔變匯”的手續,并且要收取一筆手續費。《辦法》實施以后,這個“鈔變匯”的手續以及相關手續費是否會被取消,工行、建行等幾家銀行有關人士都表示現在還不明確。另外,目前銀行公布的

外匯牌價中都區分“現匯買入價”和“現鈔買入價”,新規定實施后是否也將合并成一個“買入價”,現在也不明確。

  業內人士表示,由于新規定要到下月1日開始執行,估計各家銀行都會在本月之內公布相應的操作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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