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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管理空前突破 個人資本項下外匯交易將開放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1日 10:05 上海青年報
本報訊(記者 王原)日前,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對個人外匯管理政策進行了調整與改進,同時表示,隨著資本項目可兌換的進程,對個人資本項目外匯交易將逐步有序地放寬。業內人士分析說,此舉在我國外匯管理制度歷史上屬于一次全新的突破。 個人結匯有望更加方便 據工商銀行外匯業務管理部門相關人士介紹,“以往個人結匯實行限額管理,也就是說1萬美元以下的可以憑身份證直接到銀行結匯,1萬至5萬美元則需要提供其它材料憑證,才能辦理,而5萬美元以上的則需要審批。但是根據上述新規定,未來個人結匯將實行總額管理,額度之內的憑身份證就可辦理,簡化個人結匯手續。” 昨日,工行、中行、招行等上海分行方面均表示,“目前我們銀行方面還沒有接到具體的實施辦法。上述規定更多的是給出了一個框架,還需要等待實施細則的進一步公布。” 個人投資有望進入海外市場 雖然目前內地居民可以通過各家銀行推出的QDII產品,參與海外金融市場的投資,但是未來個人有望獲得更寬的渠道、更多的模式,合法合規地參與海外各類市場的投資。 上述《辦法》規定,境內個人在履行必要的核準、登記手續后,可進行符合國家規定的境外投資。境內個人可通過銀行、基金公司等具有相應業務資格的境內金融機構,進行境外股票、債券等金融產品的買賣。業內分析說,“這意味著將我國計劃實質性地開放個人資本項目下的外匯交易。這是一次空前的突破。” 貿易項下經營性外匯收支將取消限制 據新的《辦法》規定,對個人貿易項下經營性外匯收支給予充分便利,對貿易以外的其它經常項下非經營性外匯收支進行相關審核。據分析,“這意味著,只要符合有關規定,個人真實貿易項下的外匯不論結匯還是購匯,都沒有總額限制,按實際需要辦理。同時這也將方便我國外貿企業的資金管理和控制。” 據了解,上述《辦法》實施后,企業辦理對外貿易經營權登記備案后,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從事貨物進出口時的外匯資金收付按機構辦理;進行工商登記或者辦理其他執業手續后,個人可憑有關單證委托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代理進出口項下及旅游購物、邊境小額貿易等項下的外匯資金收付、劃轉及結匯。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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