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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發文禁止境外人民幣衍生交易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 02:30 新聞晨報
晨報記者馬偉偉報道 昨天,國家外匯管理局最新發布的《關于外匯指定銀行對客戶遠期結售匯業務和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務有關外匯管理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放開了境內人民幣掉期和遠期交易的范圍限制。 根據《通知》,只要是符合即期結售匯管理規定的外匯收支,銀行均可為客戶辦理遠期和掉期保值。此前,外管局去年9月允許指定銀行代客在貿易項下從事遠期和掉期交易。 外管局表示,放開交易范圍限制,主要是為了在人民幣匯率靈活性逐步擴大的情況下,充分滿足國內經濟單位外匯收支多樣化的保值需求。據統計,今年1-9月國內銀行遠期結售匯累計交易量同比增長42%。 值得注意的是,為了控制風險,境外人民幣對外匯衍生交易得到截然不同的對待,外管局明文規定“境內機構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境外人民幣對外匯衍生交易,銀行應在規定業務范圍內對客戶提供規避人民幣匯率風險的產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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