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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外匯管理局負責人就外匯管理的有關問題答問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 15:58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1月6日電 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消息,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于外匯指定銀行對客戶遠期結售匯業務和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務有關外匯管理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記者就相關問題采訪了國家外匯管理局有關負責人。 一、請簡要介紹一下《通知》出臺的背景。 答:為配合人民幣匯率機制改革,2005年8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于擴大外匯指定銀行對客戶遠期結售匯業務和開辦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內外匯市場發展進程加快,人民幣對外匯衍生交易迅速增長。截至2006年9月末,國內已有53家銀行取得對客戶遠期結售匯業務經營資格,其中21家銀行取得對客戶掉期業務經營資格。2006年1~9月遠期結售匯累計交易量比去年同期增長42%。為進一步滿足境內機構逐步增長的規避匯率風險需要,結合政策實施一年遇到的一些新情況,按照便利交易、簡化操作、科學管理的原則,《通知》對相關問題進行了明確。 二、《通知》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通知》的內容可大致概括為以下四方面: 第一,進一步放開交易范圍限制,只要符合即期結售匯管理規定的外匯收支均可辦理遠期和掉期保值,充分滿足國內經濟單位外匯收支類型日益多樣化的保值需求。 第二,簡化管理手續。明確遠期結售匯業務和掉期業務的真實性與合規性管理均在履約環節辦理,合約到期時銀行憑客戶提供的有效憑證按規定為其辦理結售匯,提高業務效率。對于合約調整和違約等情況,由銀行按照商業原則與客戶自行處理,增強經營的靈活性。 第三,明確銀行對遠期結售匯業務和掉期業務交易敞口的處理。銀行對因客戶掉期業務違約形成的交易敞口可納入結售匯綜合頭寸進行平盤,利于銀行的風險管理。 第四,明確居民個人可以在銀行辦理符合規定的人民幣購匯境外理財或投資項下外匯收支的避險保值,居民個人也有了規避風險的正規渠道。 三、請介紹一下當前人民幣對外匯衍生交易應注意的方面。 答:當前,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正按照主動性、可控性和漸進性的原則順利進行,人民幣匯率靈活性逐步擴大,企業的匯率風險防范意識正逐步增強。在從事對外貿易和投資活動中,企業運用人民幣對外匯衍生工具進行風險保值,雖然要付出一定的交易成本,但可以控制匯率風險,鎖定經營成本和利潤。 銀行應適應市場需要,為客戶設計更多的金融產品,不斷創新,滿足客戶的多樣化需要。同時,銀行也要履行必要的監管義務,在規定的業務范圍內為客戶提供規避人民幣匯率風險的服務,按規定對客戶的交易憑證進行審核。 中國人民幣對外匯衍生市場正處于發展初期,現階段外匯交易應以風險防范為主,不鼓勵利用衍生工具從事投機性交易。目前人民幣尚未實現完全可兌換,資本尚不能自由流出入,境內參與境外人民幣對外匯衍生交易無法實現套補,風險無法有效規避。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以來,中國外匯市場迅速發展,交易范圍擴大,參與主體增加,交易日趨活躍,金融監管逐步完善,境內機構和個人在國內外匯市場從事人民幣對外匯衍生交易的合法權益可以得到保證。隨著改革進一步深化,中國外匯市場的深度和廣度將進一步增加,多方面的需要將進一步得到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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