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廣告不合格現象突出 逾九成未標審批文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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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7日 14:44 南方日報 | |||||||||
本報訊(見習記者/李卓華 通訊員/盧沁 廖國津)近日佛山工商局商廣科負責人通報了省廣告檢查組對佛山市各大眾傳媒的廣告檢查情況,虛假違法廣告明顯減少,但醫療、藥品、保健品廣告的不合格現象仍比較嚴重。 三家媒體接受檢查
據了解,檢查組在佛山市檢查了去年10月10日—14日的《佛山日報》、11月10日的佛山電視臺第一頻道以及《佛山文藝》去年第10期(包括上、下半期)發布的廣告;共檢查各類廣告482條次,其中《佛山日報》307條次、佛山電視臺112條次、《佛山文藝》63條次。 在檢查過程中,共發現違法廣告44條次,違法率9%;其中違法醫療廣告27條次,違法藥品廣告15條次,違法醫療器械廣告1條,違法保健食品廣告1條。 仍有廣告夸大功效 據檢查組透露,和集中整治行動前相比,報紙、電視、雜志等主流媒體廣告的發布秩序有所好轉,虛假違法廣告明顯減少,廣告違法率也明顯下降,但同時檢查組也發現媒體廣告中還是存在不少問題。 首先,不少廣告沒有標明廣告審查批準文號。檢查組發現3家媒體廣告中,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等需要主管部門進行前置審查的廣告,90%以上都沒有標明廣告審查批準文號。其次,在醫療廣告方面,一是出現保證治愈的內容,二是發布禁止做廣告宣傳的醫療服務項目廣告,三是以人物傳記等形式發布醫療廣告。 另外,在藥品廣告方面,主要存在的問題一是出現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以及使用患者名義作宣傳。如有媒體發布的“38元治骨病(筋骨活)”藥品廣告中,使用某患者名義,出現“1盒見效”等斷言和保證。二是為治療腫瘤的藥品做廣告。在保健食品廣告方面,則表現在宣傳對疾病的治療作用。 今年將嚴打五種虛假行為 佛山市工商局副局長梁伯英通報了我市工商系統今年將嚴厲打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保健食品、藥品、醫療等5種虛假廣告行為:一是以新聞報道形式發布廣告;二是在保健食品、藥品、醫療廣告中使用消費者、患者、專家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三是以保健食品廣告宣傳治療作用或夸大功能;四是以藥品廣告夸大功能療效;五是通過醫療廣告宣傳保證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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