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兩種植物油不合格 中意香芝麻油油溶劑超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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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8日 09:55 東方新報 | |||||||||
新報訊 (記者沈顥) 國家衛生部昨日公布了2004年植物油國家衛生監督抽檢的情況。湖南長康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中意香芝麻油、湖南巴陵油脂有限公司生產的色拉油,在抽檢中分別因浸出油溶劑殘留量和酸價超標,被衛生部通報不合格。 兩種植物油不合格
此次抽檢不合格的中意香芝麻油為玻璃瓶封裝(180ml±4.5%/瓶),生產批號為20040109,抽檢時浸出油溶劑殘留量為148.4(mg/kg)。而在株洲市達豐糧油批發部抽檢的湖南巴陵油脂有限公司生產的某色拉油,既無商標也無生產批號,且抽檢時酸價為2.2。同時,在江西萍鄉市糧油貿易公司西門經營部抽檢出湖南產某散裝色拉油,不僅無商標、無生產批號、無具體廠址,且過氧化值超標。 植物油近一成不合格 據了解,此次衛生部組織包括湖南在內的13個省(區)衛生行政部門對生產企業和市售的574份植物油進行了衛生監督抽檢,發現有522份合格,抽樣合格率為90.9%。 抽檢結果顯示:過氧化值指標不合格是造成植物油不合格的最主要原因,在抽檢發現的52份不合格植物油中有19份樣品的過氧化值超標,占不合格樣品總數的36.5%;16份樣品的浸出油溶劑殘留量超標,占不合格樣品總數的30.8%;11份樣品的酸價指標超標,占不合格樣品總數的21.2%。檢查中還發現12份植物油的標簽不合格,占不合格樣品總數的23.1%。 不合格油帶來健康危機 不合格的中意香芝麻油抽檢時浸出油溶劑殘留量為148.4(mg/kg),而《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規定浸出油溶劑殘留量(mg/kg)≤50。記者在國家質量監督總局的官方網站上了解到,浸出油溶劑對人體的中樞神經有較強的刺激和麻痹作用,其中的一些成分(如甲苯等),還對白血病有誘發作用。而在色拉油過氧化值超標,油脂中過氧化物增多,可導致油脂劣變,產生低分子醛酮等對人體有害的物質。 全省召回不合格油 省衛生監督所市場監督科科長張一青表示,湖南衛生部門已經對本次監督抽檢中不合格的植物油及其生產經營單位進行了查處,若仍在市場流通的或被消費者購買的植物油,將根據衛生部的要求依法責令生產單位予以公告收回。 對于廠家是否按要求召回不合格油,記者在電話采訪中意香芝麻油生產企業時,被對方以不知道此事為由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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