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過期商品成贈品 揭開商家促銷的美麗謊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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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7日 08:02 人民網-江南時報 | |||||||||
本報記者 徐郁華 上個周末盡管是雨雪交加的天氣,市民卻沒有躲在家中守著電視,相反,他們集體以節日的名義加入了購物人潮。 人太多了,害得我都沒挑好!有人一邊抱怨卻一邊往人氣旺的地方擠。這種反差令人
商家究竟樂什么呢?除了賺錢之外,更多成分是面對自己成功的策劃而表現出的喜不自禁。商家的精心設計,將洋節琢磨得比洋人更花樣百出,他們織出的一張張無形的網,將消費者牢牢網在中間,在他們樂意之下“掏”空荷包中最后一分錢。 這張網究竟是如此織就的呢?記者的一番探訪,或多或少的解開一點。這也便于消費者能在元旦和春節到來之前,煉就一雙“火眼金睛”和一顆禁得住誘惑的平常心。 掛“9”現象 “滿多少送多少”是商家最原始、最老套的一種促銷手段,但屢試不爽,每每總能吸引如潮般的人流。然而記者發現,場內諸多商品的售價總會比“滿多少”的界線差1元或幾元錢,如“滿200元”,售價大多為199元、198元等,讓消費者只能因僅差1元或幾元錢望著贈品而長嘆一聲。很少有商家將定價定在100元或200元多一點的價位。 其實,用差1元或幾元錢的辦法把消費者“截”在贈送的門外,絕非商家的本意。商家精明之處就在于充分掌握了消費者的心理,190多元的售價,給消費者的第一感覺是一百多塊錢,實際上190多元基本上等同于200元。消費者往往因這種看似便宜的“第一感覺”而痛快地付了賬。相反,201元在消費者頭腦中形成200多元,近而被理解成近300元,從而放棄購買。 另一方面,消費者為越過贈送的門檻,一般都會再掏錢買一件并不急著要買的商品。也就是說,消費者在這種心理暗示作用下,出手時總會高過計劃數,即便是多花了錢還有一種占了便宜的成就感。 按檔次送禮品 購物滿100元送一支牙刷,滿120元送支牙膏,滿140元可能就送一袋價值8元錢的食品,而滿200元可送一套精美茶具。這種根據購物量將消費者分為“三六九等”的現象,是目前許多商家都使用的促銷手段。 商家的意圖很明顯,無非是刺激消費者更多地掏錢購物,因為多數市民都有“貪便宜”的購物心理,加之促銷員在一旁“煽風點火”,很多消費者往往“沖動”,為了拿到更好的禮品而購買更多的物品。實際上,所贈禮品也許根本不值這個價,或是禮品的成本早已打入到所購物品中。 套中套、連環套 近日,南京某定位高端的商家居然也打出了“滿200送150”的促銷宣傳語,創下該商場讓利史的新高。商家果然沒有“食言”,購物滿200元的確返還了三張50元的購物券,總計150元。可購物券上卻寫明:購物滿150元方可使用50元的購物券一張。如此算下來,消費者要把150元的購物券充分“利用”,至少還得再掏450元錢出來。 無獨有偶,商家還擅長使用“進門送”的手法來圈定消費者,例如,消費者從進門時,就有小姐奉上代幣券一張,價值10元,你可別以為這是天上掉下的餡餅,使用這張券的前提是另花90元,與這張10元券組合成100元,而且沒有“每人只用一張”的限制。 有的商家所送的這些代用券,限制頗多,經常限制某品牌或某熱銷商品“不收券”,或者根本不參加促銷活動。最后整個商場轉下來,幾乎沒幾樣商品是能用代用券的。返券容易用券難! 定時段抽獎 “100%參加抽獎,且100%中獎”,也是吸引眾多消費者趨之若鶩的一大“賣點”。然而,平安夜南京某商場推出一“絕招”:“凡購物者需晚上12點以后參加抽獎”。 業內人士透露,商家的這一做法實際上是為了“聚人氣”,顯得商場過了晚上12點人氣還這么旺。商家限定時段抽獎,以“挽留”購物者。商家這種帶有“強制性”的做法,令眾多愛“貪小便宜”的購物者無可奈何,只能“乖乖”地繼續留在該商場內逛逛。當然,商家更指望消費者能在這段“逗留”時間內,再多消費點。 送禮不送“手工” 南京還有商場用同樣的“贈送”來吸引消費者———“購物滿200元即可獲得珍珠一顆”,當消費者拿到一顆“孤零零”的珍珠后,一旁的工作人員就會“慫恿”消費者要對其進行加工,并有多種加工方式供其選擇,或耳環、戒指、手機掛件,還有鉑金、純銀、鍍金等各種加工材料,再收取10元直至上百元不等的“加工費”。 同樣,還有商家說給消費者免費拍照片,結果消費者拿到券興沖沖地爬上5樓或6樓,對方也很熱情,用數碼相機免費給你拍照片,并按你的要求進行修飾,一切準備停當之后,對方面帶微笑來這么一句,“要不要打印?”就在你一臉迷惑時,對方解釋說,這張券只是免費設計,打印要再花20元。 近日市民陳先生便碰上了這類事。在商場購買了100多元的保暖內衣,并參加了商場“滿百元即可參加抽獎”的促銷活動。陳抽中了一幅畫,商場工作人員稱價值50元,有保存價值,并告訴陳先生要是想把這幅畫拿走,只要再交20元的裱畫費就可以了。陳先生交完錢,回家后才發現這幅畫不過是一件印刷品。 “滿200送200”的多重解釋 “滿200送200”這種看似商家不賺一分錢甚至貼本的銷售行為,實際上其中大有名堂。 據了解,對于“滿200送200”的促銷手段,很多消費者都理解為滿200元送200元,那么滿400元就送400元、滿800元就送800元,然而實際上商家的“最終解釋”卻是:“滿200送200”是指凡是購物滿200元以上,都只送200元購物券,不管你是購物滿400元還是滿800元,統統都只送200元,200元贈送幅度封頂! 會員積分制 會員卡、購物卡、VIP卡等,目前眾多商家都流行“發售”屬于各自的花樣百出的卡,但目的大多一致:實行積分。所謂“積分制”,即消費者持該卡每買一件商品,均可參加計算方式各不相同的積分,或1元錢積1分,或5元錢積1分。 然后,每月、每季度或每年結算一次,滿限定額度的積分可獲得價值不等的各種禮品,或參加抽獎。然而,所獲禮品或獎品往往可能只是一支牙膏、一條毛巾、一本臺歷等,令平日為了積攢更多積分而瘋狂shopping的消費者“大失所望”。 另有一種會員制實際上并不一定能夠省錢。這類組織通常收取不菲的入會費,很多時候,消費節省下來的錢未必比會員費多。例如,如果我們需要支付200元才能成為會員,并享受9.5折的購物優惠,這就意味著我們的實際消費水平要達到4000元時,才能收支平衡。 消費者易中的“陷阱”(新聞鏈接) 陷阱一:“大甩賣”中狂漲價 這是采用先抬價后降價的方法,雖名為打折,但標價比原先售價還高。這樣,就給顧客造成了降價銷售的假象,但打折下來的價格并不低,甚至更貴。《價格法》中也明確規定,商家出售商品必須明碼標價,在價格上“制假售假”是十足的欺詐行為。 陷阱二:快過期商品成贈品 商家抓住消費者喜歡實惠的心理,贈送的禮品很多都是價格低廉的小禮品,更有甚者竟送出殘次品或快過期產品。 陷阱三:贈券不找零 消費返券多數零頭不能返券,有些商品不列在活動之內,而消費者事先卻并不知情,而且用返券購買的商品退貨難。這實際上是一種欺騙行為。因此,消費者面對諸多促銷打折活動時,務必辨別和咨詢清楚打折、返券等促銷活動的規則,當心其中的“霸王”條款,并且注意保留好消費票據,以便解決糾紛時維權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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