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消費者反映南昌城鄉結合部一些食品店及餐館大量銷售捆扎啤酒,吸引了許多農村消費者,同時也造成了多起啤酒瓶爆炸事故。
早在2001年12月4日,國家質檢總局就發布了修訂后的啤酒包裝運輸國家標準,標準規定:所有啤酒生產企業嚴禁生產和銷售捆扎啤酒,并于2003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然而,地處江西共青城的江西圣士丹啤酒有限公司卻置國家禁令于不顧,時至今日仍在生產銷售捆
扎啤酒,并使用國家禁止的非“B”瓶。
在南昌塘山鎮東門市場,筆者見一運酒人騎著三輪車,車上拉著一車捆扎啤酒。走近一看,發現車上裝的是江西圣士丹啤酒有限公司的“超爽”啤酒,10瓶為一捆,全部用白色尼龍繩捆扎。運酒人告訴筆者,國慶節期間,一天至少要賣10多車貨,捆扎啤酒一瓶只要8角錢,買得多還可以便宜一些。
筆者來到一家小餐館,一進門,就看見餐館的桌子下堆滿了捆扎啤酒。女店主告訴說,這種啤酒不貴,零售每瓶只要1.2元,消費者主要是附近的農民及打工者。筆者問,是否發生過啤酒瓶爆炸傷人的事故,女店主笑著說,發生過,但是沒有死人。
接著,筆者來到江西圣士丹啤酒有限公司。該公司總經理王洪山承認生產、銷售捆扎啤酒及使用非“B”瓶的事實。
今年,國家質檢總局對啤酒產品質量進行了國家監督抽查,抽查結果表明有部分企業仍在使用無“B”字標記的玻璃瓶和使用捆扎式銷售方式。對此,國家質檢總局要求各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加大對中小型啤酒廠產品的日常監督力度,加大對捆扎式包裝和使用非“B”瓶包裝啤酒的檢查力度,為廣大消費者提供優質安全的產品。
(楊樂晨 龔琛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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