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個中介自律規則出臺需強化可操作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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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29日 10:49 京華時報 | |||||||||
由北京房地產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秘書處起草的《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自律規則》(以下簡稱《自律規則》)于9月22日通過,并將從11月1日起在協會的會員單位正式實施,以規范北京中介市場。自律規則的出臺是北京中介行業的一個進步,但是它執行起來又如何呢? 規則推動中介市場立法
該《自律規則》提出了幾個受關注的條款,比如廣告房源信息失實給委托人造成損失要賠償、房地產中介機構從業人員不得兼職等。這些規則將首先在會員單位中實施,同時也呼吁非會員單位實行。據協會會長陳同順介紹,現在北京還沒有一部專門針對北京中介市場的法律法規,中介行業協會利用自己和市場近距離接觸的優勢,提出自律規則的條款,也是為了推動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的立法工作,因為行業協會的規則不具法律效力,必須依靠明確的法律規定才能真正解決問題。而從長遠來看,依靠協會來規范中介行業是一個趨勢,政府主要從法律角度來把握市場環境,具體操作由協會來進行,二者結合起來才能共同推進行業發展。 規則需強化可操作性 《自律規則》的出臺得到了多數中介公司的認可。中原總經理李文杰表示,很多經紀公司愿意共同營造一個好的市場環境,這樣才能避免惡性競爭,真正靠公司實力和服務質量來贏得市場。但是針對規則的落實和具體條款,很多從業人員也提出了一些意見,主要反映在以下幾方面: 一、規則的落實工作如何開展,發現問題后懲罰的力度有多大。很多人擔心規則出臺以后不能落實,如果不了了之就失去了意義。對中介公司的檢查、對從業人員的監督工作具體由誰來操作?如果發現問題,將如何處置?這些問題都比較棘手。 二、中介公司能不能很好地執行這些規則。一些非會員單位的負責人表示,《自律規則》中的部分條款較難操作,比如“執業經紀人分別與委托方簽訂合同”、“按合同約定收取中介服務費,開具規定的有效發票并依法納稅”等,而且如果中介公司沒有這樣做,協會也難以查到。 三、部分條款過于寬泛,操作時缺乏明確的標準。例如,“房源信息失實造成委托人損失要賠償”一條,應該如何界定失實?給委托人造成損失后如何賠償等。一家公司舉了個例子:有時由于業務員粗心或者廣告失誤,把房子的樓層或朝向寫錯,委托人可能因為不滿意這套房子而造成一些損失,這時中介公司應該負多大的責任? 因此,規則要得以落實,就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強化。 第一,落實操作人,加大規則的執行力度;第二,涉及到比較復雜的問題時,應把條款加以細化,便于操作;第三,除了對公司的要求,還應對經紀人有更嚴格的規定,如果利用職權之便泄露了本公司的商業秘密,一旦發現,建議取消其從業資格證書。 行業協會將細化管理 陳會長透露,行業協會正在準備下一階段的工作,就是對房地產經紀公司實行分檔定級,依據公司的注冊資金、具有從業資格證書的員工數量、每年的業績、分店鋪面以及是否有不良記錄等要素對中介公司進行劃分,希望通過好公司的形象來給整個行業起帶頭作用,大眾在選擇中介公司時也有參照。同時還將依據各自從事的主體業務來對中介公司進行分類,比如哪些公司以代理商品房買賣為主,哪些以代理二手房買賣為主,給大眾提供一個指南,根據自己的需要來選擇相應的中介公司。 從《自律規則》來看,委托人可以參考以下因素來看中介公司是否符合規范:公司是否在營業場所公示其工商執照、資質(備案)證書及會員證書;公示服務程序或業務流程,服務項目及各項收費標準;是否將從業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及照片在營業場所公示;從業人員在上門服務時是否能出示相應證件。所有大眾可以監督規則的實行,發現問題可以向協會投訴,也可以向市建委房屋租賃市場管理處反映。(實習生 冷翠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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