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游要小費 起碼罰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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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6日 09:21 現代金報 | |||||||||
金報訊 記者昨天從國家旅游部門了解到,北京將對導游索要小費開出重罰單,一時間,有關該如何懲罰貪心導游的問題又引起了人們關注。我省旅游局法規處有關人士表示,我省對導游索小費已有懲罰措施,而且前段時間熱炒的某旅行社公開小費價格這一名為“自愿”實為“暗示”的做法,只要有人投訴,也將受到處罰。 從12月1日起,北京的導游向游客索要小費最高可罰3萬元,這是剛剛通過的《北京
記者同時了解到,前不久媒體熱炒的某旅行社把團費的一部分明確規定為小費的做法,其實也是違規的。省旅游局有關人士表示,盡管旅行社一再聲明付小費是自愿行為,但其本身已經暗示消費者這是小費,而且國家旅游局頒布的《旅行社管理條例》明確規定,收受旅游者購物回扣或索要小費是違規行為,小費本身就不應該出現在旅行團中。而且,由于大家都知道有小費一說,因此,在大多數人都支付的時候,往往也會迫于壓力而支付,從這一點來說,還是具有暗示的成份。因此,他表示,一旦有人投訴,他們也將按規定對這家旅行社進行處罰。記者 姚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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