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銀行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理財 > 旅游 > 中消協宣戰“霸王條款” > 正文
 

新版國內游合同剔除霸王條款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05日 09:49 北京日報

  景點實際游覽時間不得低于約定

  本報訊 (記者 竇紅梅) 備受關注的《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昨天由市工商局、市旅游局聯合頒布,曾被市消協所點評的旅游業11條“霸王條款”在新合同中被全部剔除,新版合同首次對消費者最關心的“退團”、“拼團”和“行程變更”、“購物”等敏感話題做了突破性規定。

  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在聯合制定《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之前曾反復論證,并舉辦了公開聽證會。昨天,北京春秋旅游社負責人表示,由于以往的旅游合同都是由各旅行社單方面制定,標準不一且有利于經營者,確實發生了不少問題。示范文本針對當前投訴熱點提出了合理的解決方案,能夠保證旅游者和旅行社雙方的權利。

  景點最少游覽時間要提前約定

  據介紹,針對消費者經常投訴的旅游過程中實際游覽時間無法保障的問題,示范文本明確,旅行社在填寫旅游線路的同時,應當注明“保證旅游者在主要旅游景點實際游覽的最少時間”,實際游覽時間未達到約定的,旅行社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針對旅游行程中購物安排過多的問題,示范文本也規定,旅行社與旅游者應當就“行程中購物的最高次數”做出事先明確,并“注明購物場所的主要經營品種”;為保障旅游消費者的知情權,示范文本還對“旅游費用”中包含和不包含的項目做了列舉式的說明。

  變更行程少數服從多數

  針對過去因旅行社單方變更旅游安排導致投訴較多的情況,示范文本規定對于確因意料之外的因素需要變更旅行行程的,旅行社應當征詢旅游團隊成員的意見,并確定了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示范文本對容易引發歧義的“行程時間(以自然日為計算時間)”、“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及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意外情況(天氣變化、道路堵塞、列車航班晚點、重大禮賓活動等)都做出了明確的定義,還將成人團費與兒童團費加以區別。

  “拼團”須經消費者書面同意對于目前廣泛存在的“拼團”問題,規定須經消費者書面同意,消費者可選擇由原旅行社承擔先行賠償責任,也可與受讓旅行社重新達成協議;示范文本還對“退團”時雙方的解約責任做出了對等的合理規定;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違反合同約定行為的,視同旅行社違約,應當由旅行社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承擔違約責任。

  昨天頒布的國內游合同將從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推行。


  點擊此處查詢全部霸王條款新聞




評論】【談股論金】【推薦】【 】【打印】【下載點點通】【關閉





新 聞 查 詢
關鍵詞一
關鍵詞二
彩 信 專 題
Twins
友誼第一亂世佳人
維他小子
多吃水果海底世界
有聲有色
夏日狂嘩依依不舍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3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