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八成老齡電梯久治難愈存在安全隱患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30日 14:44 法制晚報 | |||||||||
3600臺“老齡電梯”中近1000臺急需改造 市建委稱截至年底已更新或改造160臺 產權、資金成改造主要障礙 相關部門正在積極協商制定2005年計劃 電梯,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出現關人、溜梯等故障的老舊電梯輕則嚇人,重則會引發重大傷亡事故。
記者今天從相關部門獲悉,目前本市有近1000臺急需改造的老舊電梯;截至年底,已經更新或徹底改造了160臺。 有關部門向記者坦言,電梯改造過程中的幾大難點阻礙了這項工作的進展。 今天上午,記者從北京市建委重大項目處獲悉,截至年底,本市已經更新或徹底改造了160臺電梯。這160臺電梯原來均是一些使用年限超過15年的老電梯和年檢發現問題需要更新的電梯。 記者又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特設處了解到,目前本市使用15年以上的老舊電梯約有3600臺,其中急需改造的有近1000臺。北京市建委重大項目處劉處長告訴記者,老舊電梯會有失控現象,經常出現關人、溜梯、安全附件失效等故障。 采訪中,市質監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為了市民出入的安全,目前他們正在積極和市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協商制定明年的改造計劃。但他強調,現在他們最大的希望是全社會都能關注這一民心工程,不要因種種原因阻礙它的進展。 找不到“婆婆” 電梯改造首先的難題是產權問題。 豐臺質監局特設科的一位負責人向記者透露,老舊電梯改造過程中,遇到了許多長期遺留下來的問題。有些是企業倒閉了,或者是原有機關經過改制已不復存在,導致找不到電梯的“婆婆”——產權單位。 找到太多“婆婆” 這位負責人還透露,有的產權單位雖然在,但一個小區或居民樓存在多個產權單位。 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遇到的一個樓門產權單位最多的竟然達26個。每個單位在這棟樓里占多少間房,按比例應掏多少改造費,這些問題無形中給老舊電梯的改造帶來極大障礙。 市建委重大項目處劉處長也表示,今年在老舊電梯改造過程中,發生了互相推諉責任的問題。劉處長說,電梯產權屬于誰,誰就有責任對電梯進行維修。 找到“婆婆”也沒錢 市質監局特設處的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老舊電梯改造工程中遇到的第三大難題就是資金嚴重緊張的問題。據悉,今年改造的160臺電梯平均每臺花費40萬元。 “有的產權單位因經營不景氣,根本拿不出改造費用。沒錢成了老舊電梯改造的重要障礙。”這位負責人表示。 據悉,對于老舊電梯的改造費究竟該由誰來出,政府目前并沒有明確規定。因此,現在大多是讓使用單位和維護單位承擔這筆費用。 只修不換恐有安全隱患 今天早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還告訴記者,現在有的老舊電梯因為資金問題,不能換只能維修。 “但電梯本身的使用年限畢竟已經到了,僅僅依靠維修究竟能維持多久?更重要的是,維修后究竟會不會存在安全隱患,這很難說清。”這位業內人士頗為憂心地說。 廣渠門忠實里南街1號樓的“恐怖”電梯就是今年8月份剛剛更換的新電梯。然而,其中一臺卻曾經頻頻出現蹾底、沖頂、困住居民的情況。 雖然該樓電梯安裝維修的相關負責人曾表示“不清楚原因”,但有居民向記者提出疑問:“這是不是個‘豆腐渣’電梯啊?!不然,怎么一個新電梯會這樣呢?” 今天,記者從居住在該樓的李先生處了解到,“恐怖”電梯已經得到妥善維修。 文/本報記者 汪紅 李里 記者調查 一臺電梯近30位“婆婆”管 昨天,記者在高22層的豐臺區西羅園小區3區1號樓看到,樓內的兩部電梯門上的油漆已經剝落,露出的金屬部分也已發黑發舊,鑲在墻上的電梯開關外殼已經不見,顯示電梯層數的顯示屏也已掉落。 隨著電梯的升降,記者還聽到電梯門內傳出鐵鏈子滑動、金屬物品碰撞和電機運行的聲音。 “上個月還修過了呢,要不然毛病更多。”一位等電梯的大媽對記者說,“這電梯太老了!現在就靠減少使用次數延長使用壽命。所以我們出門都得算計好時間。” 據了解,該小區自上世紀80年代建成,至今沒有更換過電梯。今年10月,該小區有6臺電梯曾因為“超齡電梯存在安全隱患”關閉停運。此后,電梯維修人員就開始加緊搶修。但由于電梯已瀕臨報廢,修修補補也只是勉強維持運行。 對此,西羅園小區3區居委會一位負責人昨天告訴記者,要想根本解決問題,只有更換新電梯。 然而,記者了解到,這4棟住宅樓共有近30家產權單位。這些企業中有的已經倒閉,有的改制,資金分配協商達不成一致,因此更換電梯的事一直拖到現在。 “不過,近一個月,在我們居委會和物業公司的協調下,大部分產權單位已經同意出資金更換電梯,我們有望在兩個月后完成電梯的更換。”居委會負責人說。 文/本報記者 李巍巍 宋穎 新聞解讀 北京電梯有“法”可依 于2003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北京市電梯安全監察辦法》中要求,在用的電梯應當進行定期檢驗,檢驗周期為一年;未經檢驗、超過檢驗周期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電梯,不得投入使用。 該辦法中還規定,使用未經檢驗、超過檢驗周期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電梯的,責令停止使用,并對電梯使用單位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