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儲戶叫板銀行卡收取年費案一審被駁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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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24日 10:49 重慶晨報 | |||||||||
本報訊 (記者肖玉 實習生 蔣文婕) 銀行擅自收取儲蓄卡年費,是否涉嫌霸王條款?不服銀行的“單方行為”,儲戶將銀行告上了法院。 昨日,我市首例儲蓄卡年費案塵埃落定:因銀行未實際向儲戶收取年費,渝中區法院一審駁回了儲戶的訴訟請求。
儲戶 不服10元年費 這位在我市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叫何曉勇。2000年,何在中國建設銀行重慶渝中支行開立儲蓄賬戶,取得了一張建設儲蓄卡,起初,銀行方面未收年費。今年3月,建行重慶分行在其相關營業場所發布了《關于個人銀行業務服務價格標準公告》,表示自今年4月1日起,對每張儲蓄卡將收取每年10元的年費。 何不服氣,一紙訴狀,將建行渝中支行告上了法院。何認為,辦理儲蓄卡當時,銀行表示不收取年費,在建設銀行總行《儲蓄卡章程》和該行重慶分行的網頁上,也均沒有收取儲蓄卡年費的規定。這樣,不對儲蓄卡收取年費,已構成了雙方合同的內容。 可建設銀行在未與儲戶協商的情況下,擅自宣布收取儲蓄卡年費,何認為這屬于單方面變更合同的行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 建行 10元收費合理 與此針鋒相對,建行渝中支行則提出了不同看法:2000年,何曉勇開立儲蓄卡時,該銀行并未承諾不收取儲蓄卡年費;而且,2003年10月,中國建設銀行總行曾向中國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報送《關于中國建設銀行服務價格的報告》,其中建設銀行銀行卡服務價格表內載明儲蓄卡年費為10元。因此收費合法。 建行渝中支行還表示,由于持卡人數以億計,銀行不可能與儲戶一對一磋商,只有通過公告方式,如果儲戶不愿意,可以隨時辦理退卡。 法院 儲戶觀點不成立 渝中區法院審理認為,何曉勇在建行渝中支行開立儲蓄賬戶并取得建設銀行儲蓄卡,雙方形成了金融服務合同關系,合同雙方當事人均應按照合同履行義務。 今年3月,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分行雖發布《關于個人銀行業務服務價格標準公告》,但事實上并未向何曉勇收取儲蓄卡年服務費,何曉勇也未主動向該銀行交納,雙方仍按原合同在履行。 法院因此判定,何曉勇關于建行渝中支行發布公告的行為即應視為單方面變更合同的觀點,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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