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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身契主角滿百歲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5日 09:29 新浪論壇
南京收藏愛好者昨日向記者展示一件寫在紅綢布上的賣身契,上面用毛筆寫著: “賣字(子)人李三田,家鄉連年干旱,顆粒不長,無力養活小女,現本家李和貴從中撮合,將小女賣于王家鎮王禮和大人為三房,小女田玉花宣統二年五月初十四卯時生,尚不足十四歲。 自納進王禮和大人宅門,其小女田玉花之生老病葬諸事因,概與賣字(子)人李三田無涉。唯小女年幼無知,不懂大人家之禮尚,萬望其善待之。 王禮和大人即付現大洋與(于)李三田伍百伍拾圓,空口無憑,現時即立契帛為證。李、王兩家皆不得毀約,若李三田有悔,應付王禮和大人壹千壹百圓大洋為賠償,本契一式三帛,李王兩家各執一帛契,本鄉衙役一帛為案。” 這件賣身契署有賣子人、擔保人、中間人、執筆人的簽名,簽署時間為中華民國11年11月5日,按照賣身契上所述,被賣女孩田玉花今年應該有100歲(虛歲)。 這件契約保存完好,字跡清晰可辨,還三處蓋有衙役的公章,為4厘米見方,其中一枚為騎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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