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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個世紀前的離婚證現身哈市 1951年簽發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8日 10:33 新浪論壇
“我收藏了一份離婚證書,簽發日期為1951年10月19日,可能是新中國成立后、1950年5月1日頒布第一部《婚姻法》以來最早的離婚證書!17日,哈市市民唐先生向記者展示了他手中收藏的一份保存了半個多世紀的離婚證書。離婚證的當事人為唐先生的父親和另外一個女人! 記者看到,這份用紅布精心包裹的離婚證書,由于時間久遠有些發黃褶皺,但上面的文字卻依然清晰可見。證書上赫然印有”哈爾濱市人民法院”的公章,簽發日期是1951年10月19日,離婚的理由是唐先生的父親唐文(化名)犯重婚罪。 據唐先生介紹,他的父親唐文出生在當時的山東掖縣(現萊州市)一戶富裕人家,21歲時由父母包辦迎娶了當地一位同樣出身富裕家庭的女子施某(唐先生的母親);楹,他的父親跟隨他的爺爺同當時很多闖關東的鄉親一道來哈爾濱做買賣,把他的母親施某留在家中照顧老人,這一去就是10年。 唐先生說:“當時奶奶在家也很著急,到處打聽我父親的下落,后來終于從一個闖關東回來的鄉親那兒得知,父親已經在東北又娶妻生子,兒子已經三歲了。得知這個消息,我的母親悲喜交加,喜的是這么多年終于打聽到了父親還活著的消息,悲的是父親他鄉另娶妻生子,辜負了自己十多年的等候。我奶奶當時很為難,覺得不應再把兒媳留在身邊,應該讓兒媳去東北尋夫。在奶奶的支持下,母親踏上了尋找父親的艱難路程。雖然在當時男尊女卑的年代,封建禮教仍嚴重束縛著大部分人的思想,但母親卻抱定了要捍衛自己婚姻和幸福的決心! 據唐先生介紹,路途上經過了很多磨難,母親終于來到了哈爾濱。聽人說父親在東北經營著一個燒餅鋪,按照人家提供的地址,母親找到當時的道外區向賢街43號(這條街三年前已經消失)。在那里她終于看到了父親,可是父親此時已經有了新家。母親一氣之下找來當時在哈市的長輩和親屬理論,面對事實,眾人無言以對,畢竟母親與父親是合法夫妻。 唐先生說,為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維護自己的婚姻幸福,母親找到了法院,因為當時沒有為結婚和離婚發證的機構,只能由法院判決。經哈市中級人民法院調解,父親屬于重婚,法院判處他與后娶之妻協議離婚,所以才有了這份離婚證書。離婚證一直由他母親保存,母親10年前去世后,他整理母親的遺物時發現了這份離婚證!拔抑袁F在才把離婚證書拿出來,是看到最近熱播的電視劇《闖關東》的一些情節與我父母的經歷十分相似,把它展示給世人,也算是表達對母親當年敢于維護婚姻、捍衛自己合法權益的敬佩。” 唐先生說,母親一直把這份離婚證書當作自己的護身符一樣珍藏,她相信這就是她和父親婚姻完滿的見證,是他們婚姻永不變更的保證。后來母親陪伴父親在東北長期居住下來,他們又恩愛地攜手走過了近半個世紀。直到母親臨終前才向他講起這段歷史,而這份證書,她從未向任何人展示過。 唐先生告訴記者,他前幾天在網站看到有關新中國成立以來結婚證書的報道,湖南株洲發現新中國最早的結婚證書,簽發的日期為1951年3月30日,而他沒有查到新中國成立以來最早的離婚證書的相關報道。“如果按照時間推算,我手中這份1951年簽發的證書有可能就是新中國成立以來保存最完善的、最早的一張離婚證書! 17日,記者聯系到一位在民政部門工作了18年的工作人員。據其講,民政部門從上世紀60年代開始才對離婚、結婚的記錄進行檔案保存,以前的查不到,更何況是由人民法院簽發離婚的。 當日,記者又聯系了哈市文物管理站的劉云才站長。據劉站長介紹,哈市文物站收藏過哈市最早、我省最早的結婚證,但是從來沒有收藏過離婚證,“至于唐先生手中這份離婚證書是否為新中國最早,不敢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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