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記者 章文斯 寧波報道
2005年6月,寧波海關查獲今年首起出口限制文物出境案,共計物品537件。據寧波海關調查,隨著當前社會工業化、城市化進程,大量記載中華文明的禁止、限制類文物流失海外。在當前查獲的文物出口案件中,清末民國時期的古舊家具、陶瓷制品占了較大比例。這些具有文物價值的古舊家具,主要來源于寧波慈溪天元鎮。在當地,一條以加工古舊家具為
主的產業鏈已經形成。
“民間的故宮”
在慈溪,只要說起買舊家具,就會有人帶你到天元鎮。作為全國古舊家具整修、仿古制作最大的集散基地的天元鎮被當地人稱為“民間的故宮”。目前每天有10多個標準集裝箱產品遠銷歐美和東南亞等100多個國家和地區。據天元古舊家具市場的一位管理人員介紹,在有貿易往來的國家和地區中,美國客商所占份額最大,平均每天就有一個集裝箱從這里漂洋過海運到美國。
天元鎮歷史不長,500年前還是一片荒海灘。自明弘治年間界塘圍成后,外地鄉民到此捕魚開荒謀生,漸成村落。清初一位叫戚天元的經紀人(俗稱中人)設攤為市吸引當地鄉民,繼而沿界塘建房設店,遂以“天元”為名至今。
天元鎮道路兩旁的農家庭院,到處堆放著舊家具。浙江的雕床、福建的屏風、湖北的大櫥、山西的窗欞、安徽的蠶箔、江西的篾箱。錯落有致,古色古香。
在慈溪的某古玩廠,幽暗深邃的大廳里整齊地排列著柜子、床、桌椅等古式家具。在木屑紛飛的車間,一位師傅正在把表面光滑的木板用機器挫得凹凸有致。 這位師傅告訴記者:“這里是仿古車間,給老板干活,每天能拿到七八十元。”而明清時期的黃花梨木家具、紅木家具、雞翅木家具最受老外青睞,這也成為當地企業仿制收購的重中之重。
據國家文物出境鑒定浙江站副主任柴眩華透露,該鎮現從事古舊家具加工的企業有30多家,收購戶160多家,從業人員2000多人,收購網點遍及全國各省市,去年全行業實現出口銷售2.5億元,占全鎮工業總量的25%-30%、出口創匯總額的70%。
“在這兩年海關的查處中,當地一些公司出口的部分民國時期的家具屬國家限制出口文物。從2003年4月以來,寧波海關共查獲無證出口岸文物1029件,絕大部分為民國時期木制家具,數額相當巨大。”寧波海關稽私局綜合科副科長包俊對此指出。
文物流失的尷尬現狀
據柴眩華介紹,浙江省每年有10萬件左右的古舊家具合法出口到世界各地,大部分是仿制家具,但也有許多是改裝和拼湊的。
慈溪一家企業設計師告訴記者,每個古舊家具加工企業至少有上百名師傅,他們能夠根據古董參照物,做出仿制品,并且能把一些古物部件恰如其分地拼裝到仿制品上,還能把兩件殘缺的古物“各取其優”拼成一件。
“這也是一些產品為什么利潤如此大的原因所在,這個行業的出口利潤率比價大約為1比8。譬如在國內收購、制造成本價為一萬元人民幣的古舊家具,賣到國外就是一萬美元左右。”柴眩華表示,“即便是一整套家具都是仿制的,但只要其中鑲嵌了一件古物,那就需要重新鑒定了。”
“但現在鑒定人手嚴重不足,一方面部分企業為了省錢或者怕浪費時間也不愿找專家鑒定。”寧波市文化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員稱。在1992年至2002年的10年中,浙江省總共只對外銷的71823件文物進行過鑒定審核,因通不過鑒定審核被留存的禁止出境文物1659件。
據包俊介紹,現行通關模式的報關流程是進出口貨物運抵口岸或監管場地后,企業按以下順序辦理通關手續:填制報關單———報關單預錄入———電子數據申報———等待審單中心審結———現場交單———繳納稅費———接受查驗———辦理放行手續———申請簽發報關單證明聯。
“布控可以在很多環節進行。”當數據傳到審單中心后,審單員若懷疑其中有詐,便會將信息傳到查驗科,海關工作人員將到現場查驗。而出口廠家即使過了審單這一關,查驗科仍然可以根據判斷對其進行查驗。
但另一方面,包俊告訴記者,由于海關采取抽查的方式進行檢驗,如果一些企業在出口的普通木制家具或者仿古家具中夾帶了具有文物價值的家具,海關根本無法一一查驗。此外,如果出口企業把具有文物價值的部件拼裝在仿古家具上,那查處難度就更大了,所以部分文物蒙混過關流失海外的現象仍然存在。
學界呼吁鑒定法早日出臺
出境鑒定成了防止國家珍貴文物出口的最后一道防線,但這道防線也有脆弱的時候。
據浙江省文物鑒定部門專家介紹說,文物的鑒定一般有兩種方式:一是傳統的目鑒法,一是儀器檢測鑒定,但效果并不理想。目鑒法仍然是鑒定文物的主要方法。用目鑒法鑒定并有簽字認定權的人員,都必須具有國家責任鑒定員的資格。
目前,國家文物出境鑒定浙江站擁有專職責任鑒定員5名,另外聘有來自博物館、考古所等單位的專家20多名,而他們要承擔起整個浙江省進出口文物的所有鑒定任務。
據慈溪市文化局王副局長介紹,國家文物出境鑒定浙江站的專家每個月都會到慈溪鑒定文物,平均每次鑒定上千件,平均每件文物的鑒定費不到10元。“目前鑒定權在省里,我們主要起配合作用。”
但對于這一體制,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古玩業商會會長宋建文認為:“由于文物鑒定行為不規范,五花八門的文物鑒定書和一些所謂專家在業內人士心目中的位置正在迅速貶值。突出表現為一些文物研究機構中有職稱的研究專家隨意涉足商業文物鑒定領域,隨意開具文物鑒定證書。這些專家開具的證書,有的因辨偽能力欠缺而看錯,有的因企業金錢左右而錯開,令許多業內人士不屑一顧。”
“現在看來,人手不足加之專家本身的局限,這可能導致鑒定結果與實際真實相差較大。”中國文物學會文物鑒定委員會委員、著名文物鑒定專家賈文忠告訴記者,“現在要改變現狀應建立權威的鑒定機制,比如出臺《鑒定法》,對文物鑒定應該有什么依據,價值鑒定應該有什么樣的依據,能夠提出真假和價值鑒定的這些人應具備什么樣的素質和資格,最好通過立法的形式完善起來。”
民間收藏的觀念之爭
早在上世紀60年代日本和法國在現代化發展的高潮時期,都不約而同地開展了民間文化遺產的國家搶救工程。法國進行了文化史上最重要的一次文化遺產總普查,大到教堂,小到湯匙全部登記造冊。日本也實施了由國家組織的“民俗資料緊急調查”以及由政府專項撥款組織的無形文化財富記錄工作,并頒發相關法律法規。
事實上,早在2002年我國文物保護法修訂中,各界人士就曾為文物可否上市交易展開激烈探討。最終該法允許私人家傳的一些文物上市交易。
以慈溪古舊家具為例,一位古玩店老板告訴記者,改革開放以前,古家具不能作為商品,因為怕流失國外,這種方法看似保護中國文化,實則造成了很多負面影響。因為沒有市場,不能買賣,所以連國內的人想收藏都非常困難,“現在一些清朝或民國的古舊家具又限制出口,這樣其實對保護文物未必是一件好事,文物也有商品的屬性。”
但在文物保護人士和部分學者中間,這一觀點遭到了強烈的質疑和反對。中國文物學會名譽會長謝辰生在接受采訪時表示,自己最反對把文物視作商品的做法,這并非是在保護文物,反而會割裂文物所在的文化環境,而文物流失造成的斷代也等于是一個國家歷史的斷代。
而參與搶救流失海外文物基金會主任張永年則表示,“現實已經證明,同意一定范圍內的交流是一種進步。文化遺產是全人類共享的,但是保護文物還是應該在原地保存,這樣才有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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