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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冠中油畫《池塘》真假莫辨 圖
書畫真假:作者說了不算?
油畫《池塘》收藏者蘇敏羅與翰海拍賣公司間的官司,近來成為收藏界的一件大事,著名畫家吳冠中寫下“此畫非我所作,系偽作”的結論,更引起了收藏界的不一評判……這類官司近年來并不鮮見,核心問題在于,書畫家本人有無鑒定其作品的權利。昨天,京城法律界、收藏界、拍賣界等人士對此展開了熱烈討論。
專家鑒定 莫衷一是
用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何山的話來說,鑒定在法律上叫做鑒定結論,屬于8類證據的一種。但在嘉德拍賣公司副總裁寇勤的眼中,中國藝術品的鑒定是門特殊的學問,比一般意義上的鑒定又要復雜得多,傳統上行之有效的鑒定方法不應該徹底拋棄。與會專家共同的觀點是,藝術品在真偽上需要鑒定,鑒定權、歸屬權還要上升到法律的層面上,卻是古已有之。收藏家馬未都從來不藏畫,說起來還有一個故事:他二十幾歲的時候看到一個場面,在中國所有鑒定繪畫的泰斗全到場的情況下,他們對5張畫提出了十個意見,全部不統一,“我當時非常震驚,這就讓我大大喪失對繪畫鑒定的信心,從此就開始喜歡瓷器了,因為它有一個標準,大家的意見容易趨于一致。”
本人鑒定 是否可靠
話題說到繪畫作品的鑒定,著名畫家史國良直抒己見:“畫家活著都沒有鑒定真偽的發言權,或者他們的意見不能作為一種參考的話,我覺得這是挺悲哀的事。應該把這種權利還給藝術家本人。”
畫家有已故與在世之分,來自臺灣的收藏家王定乾也認為,一個在世的藝術家對自己的藝術品還不能有絕對的鑒定權利,這很荒謬。但權利歸權利,商品社會的現實情況卻很復雜。王定乾認為,這還取決于藝術家本人的心態。他以多年收藏的切身體會總結道:某藝術家不承認某畫是自己的作品,有多種情況,一,確實不是他畫的;二,年輕時畫得不夠好,現在羞于承認;三,過去的價格跟現在差太多,不愿承認;四,流失在外,年代久遠,可能忘了自己的舊作等等。為此,王定乾提出:在世藝術家要通過重視出版著錄等形式,對自己的藝術作品增強權利義務觀念。與此同時,采用高科技手段防偽。
科技防偽 未必有用
但馬未都并不完全贊同王定乾的觀點,在他看來,作偽者的造假能力實在不可低估,用高科技來防偽根本沒用,但鑒定上采用高科技倒是有用的。馬未都認為,從經濟利益考慮,拍賣行不可能聘請最好的鑒定專家;畫作進入社會、成為公物之后,他們對作品的真偽鑒定意見需要尊重,但客觀上存在沒有道德約束的人,不能由畫家一人說了算,畫家本人在證明作品真偽時又不具有法律效力,有些已故畫家親屬的真偽證明更是金錢在起作用。他指出,我們國家還沒有一個良好的藝術品鑒定機制是癥結所在。在他看來,這種機制應該既得到司法的認可,有社會的公信度,又非常有證據力。但對于成本很高的這種機構能否出現,馬未都并不樂觀。
自1992年有了中國內地的第一拍之后,國內藝術品市場逐漸火熱,但對于藝術品的真偽誰是“一槌定音”者?鑒定權到底歸屬誰,業界的觀點并不統一。